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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拘7日!
经查,23日16时许,杨某强驾驶湘AN37*6小型轿车在长沙岳麓区梅溪湖路由东往西行驶至景嘉微公司大门前路段处时,恰遇罗某军驾驶公交车在该地段由西往西掉头,两车险些发生刮擦,杨某强对公交车别车、占道的行为心生不满,与公交车驾驶人发生争执。随后,在该公交车正常行驶过程中,杨某强采取追赶、拦截的方式多次迫使公交车减速、变道,在行驶至梅溪湖大桥北段时将公交车逼停,双方下车再次发生争执,之后双方各自驾车离开现场。
根据调查结果,长沙岳麓交警依法对小车驾驶人杨某强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对公交车驾驶人罗某军实施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同时,针对杨某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移交辖区公安分局处理。
3月25日,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小车驾驶人杨某强处以行政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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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不要带着情绪开车
一旦发生事故,后悔莫及
来源丨长沙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洋子 通讯员 肖强
编辑丨彭雨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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