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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图有真相!长沙这些司机酒驾被查!

长沙晚报 2022-10-13
长沙长期以来
广泛宣传交通法规
不断加大酒驾查处力度
但是
总是有驾驶人置若罔闻
心存侥幸酒后开车上路……

交警自然是一个都不会放过
白天查、晚上查
……
酒驾不息,曝光不止
快看!“醉猫”又双叒叕出现了....
↓↓↓
违法人刘某华
违法地滨湖路星沙收费站
违法时间:2021.11.5   21:37
检测数值: 58mg/100ml
违法人员:龙某
违法地点:漓湘路黄兴大道路口
违法时间:2021.11.1    20:32
检测数值: 42mg/100ml
违法人员:刘某
违法地点:漓湘路黄兴大道路口
违法时间:2021.11.6   21:19
检测数值:63mg/100ml
违法人员:刘某钢
违法地点:蓝田路与远大三路交岔口
违法时间:2021.11.4   22:45
检测数值: 104mg/100ml
违法人员:郭某
违法地点:蓝田路与远大三路交岔口
违法时间:2021.11.4   22:58
检测数值: 32mg/100ml
违法人员:林某忠
违法地点:蓝田路与远大三路交岔口
违法时间:2021.11.4  23:27
检测数值:29mg/100ml
违法人员:刘某
违法地点:蓝田路与远大三路交岔口
违法时间:2021.11.4   23:35
检测数值: 38mg/100ml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至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至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二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违法曝光和处罚不是目的
杜绝交通违法,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才是我们的心愿
在此提醒广大驾乘人员
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
拒绝违章、缓行慢行、安全出行!


除了以上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还有这些电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曝光
违法人员:王某
违法地点:黄花镇大元路
违法时间:2021.11.8  15:38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电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处罚:学习考试,罚款70元
违法人员:张某朴
违法地点:黄花镇大元路
违法时间:2021.11.8  15:22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电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处罚:学习考试,罚款70元
违法人员:肖某峰
违法地点:展卫星路口
违法时间:2021.11.8  15:16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电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处罚:学习考试,罚款70元
违法人员:邓某丹
违法地点:仓路与向阳路口
违法时间:2021.11.8  17:28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电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处罚:学习考试,罚款70元
违法人员:康某
违法地点:板仓路与向阳路口
违法时间:2021.11.8  17:31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电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行为:学习考试,罚款70元
违法人员:易某
违法地点:漓湘路与东四路口
违法时间:2021.11.8  17:17
违法行为:电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处罚:学习考试,罚款50元
违法人员:张某
违法地点:黄花镇大元路
违法时间:2021.11.8  15:29
违法行为未佩戴头盔,电动车违法载人
违法处罚:学习考试,罚款70元

不管何时何地

希望驾驶人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不要为了“图省事”

让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处于危险境地

安全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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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星沙时报编辑丨肖娟值班主任丨罗敏点亮让更多人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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