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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发布!选调+引进,共1242个名额!

长沙晚报 2022-10-13

今日,长沙市教育局发布教师招聘公告

37个事业单位,增补442名教师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发布

湖南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公告

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800名

有想法的同学

赶紧准备材料报名

别错过啦~



湖南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公告
根据选调生工作的规定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湖南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数量及对象
2022年,全省计划选拔选调生800名,其中省直机关100名、市州直机关300名、乡镇400名。每类职位男女数量保持平衡。具体选拔职位计划见附件1。
选调对象为2022年1月1日至7月31日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其中,省直、市州直机关选调对象为“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乡镇选调对象鼓励“双一流”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
优先选调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经济金融、法学、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财务审计、公共卫生、农林水利等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湖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民本情怀,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从组织安排,甘于吃苦奉献,品学兼优。
(二)“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
2.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底;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三)其他高校毕业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
2.大学期间担任校、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副部长,校、学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和各部部长、副部长,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或党支部书记为老师的副书记(排第一)一学年及以上,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底。
(四)大学本科生为1997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3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1989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相应放宽2岁。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体检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填写资料
拟报考学生,对照《湖南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报考须知》(见附件2)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填写《湖南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在报考职位栏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所在高校学院党组织、就业指导部门审核。
(二)学校推荐
各高校学院党组织、就业指导部门应本着对报考学生、用人单位负责的态度,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在审核《报名推荐表》有关信息的基础上,实事求是地出具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
(三)网上报名
2021年11月24日9:00至12月3日17:00,经学校推荐的报考学生登录湖南人事考试网选调生报名系统(http://www.hunanpea.com),根据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内容与《报名推荐表》一致),连同学校审核并签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及学生干部、参军入伍等证明材料图片(JPG格式,每张大小不超过2M,最多上传5张,图像清晰)一并上传。
(四)资格审查
对报考学生提交的《报名推荐表》和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11月24日9:00至12月5日17:00。报考学生要及时查询网上资格初审情况,系统显示“报考完成”的,即资格初审通过,方可参加笔试。
(五)笔试、面试、量化加分
1.笔试
参加笔试考生于2021年12月15日9:00至18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9日。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等14所高校的考生可在本校参加笔试,也可到长沙参加笔试。其他高校考生统一到长沙参加笔试。
考生参考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具体事项见准考证。
 2. 面试
按照选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按性别分类划定面试入围分数线,等于或超过入围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量化加分
对参加面试考生在校期间获得的省级(不含校级)及以上奖励荣誉进行量化加分,最高不超过2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量化加分适时在湖南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
(六)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量化得分的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1:1.5的比例,按性别分类划定考察入围分数线,等于或超过入围分数线的考生确定为拟考察对象。
考察采取与拟考察对象面谈、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实地查看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了解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选调志向、学习成绩、专业素养、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按照干部档案审核的有关要求,对考生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七)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体检对象,统一到长沙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八)研究确定
  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名单。
 (九)公示
拟选调对象名单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培训
公示通过的选调对象,参加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十一)录用
选调对象持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等到相关市州委组织部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
有以下情形的,一律取消选调、录用资格,并采取适当方式将考生和有关责任人的相关情况,向学校通报和社会告示:(1)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2)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有问题的;(3)弄虚作假,伪造有关证明和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4)档案造假或存在其他问题的;(5)不服从组织统一分配或调剂的;(6)不能在规定时限内获得毕业证、学位证的;(7)在面试、考察、体检、培训等环节,不按要求提交有关资料并及时参加的;(8)不按要求报到上岗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的情形。
四、培养管理
选调生录用后,统一安排到乡、村锻炼。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的职责,按大学生村官管理。
选调到省直、市州直机关的,先在乡镇(街道)锻炼3年(含试用期),其中到村任职不少于1年。3年锻炼期满,统筹安排回省、市州直机关工作。鼓励省直、市州直机关的选调生锻炼期满后留在县、乡基层工作,对志愿留在基层的,组织部门将重点管理、跟踪培养。
选调到乡镇(街道)的,先到村任职2年(含试用期)。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拿出一定比例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定向遴选。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博士研究生定二级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定四级主任科员,本科生定一级科员;表现特别优秀的,可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选调生转正定级后,按博士研究生6万元、硕士研究生4万元、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统一发放一次性补助。选调生录用后,在湖南最低服务期限为5 年(含试用期),5年内原则上不得调到湖南省之外工作。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选拔工作各环节、全过程,发现报考学生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即取消选调资格。
面试、考察、体检、录用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其缺额按顺序依次递补或调剂。
选调过程中,如因疫情防控需要调整笔试、面试、考察等时间、地点、方式的,另行通知。
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提前做好相应防控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本次选调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本公告由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2218373
考务咨询电话:0731-85063796
技术咨询电话:0731-85063794

附件:

1.湖南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职位计划表
2.湖南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报考须知
3.湖南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报名推荐表

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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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2年选调生选拔公告


2022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引进和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长发〔2019〕10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长沙市教育局决定对所属37个事业单位2022年需增补的442名教师进行公开引进、选调(其中引进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323名、选调骨干教师1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岗位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引进、选调方式
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下,由用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前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所在地或在长沙本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公费师范生、高校毕业研究生,面向社会选调骨干教师。
三、人员管理
引进公费师范生、高校毕业研究生和选调骨干教师(以下简称“引进、选调”)岗位录取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四、引进、选调程序和信息发布平台
(一)引进、选调程序
1、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疫情防控—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2、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初审—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选调骨干教师程序为发布简章—报名(含资格初审)—疫情防控—考核—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注:选调岗位的报名人数较多时,选调单位可采用知识测验或技能测试的方式,按比例确定参加考核的人选(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均入围),知识测验或技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二)引进、选调工作信息发布平台
1、引进、选调简章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angsha.gov.cn)公布。各环节其他相关信息等均在各引进、选调单位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各引进、选调单位官网详见附件1《2022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2022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附件2以下统称为“《岗位表》”)。
2、如引进、选调单位官网出现故障,相关信息将在长沙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五、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引进公费师范生岗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为已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
3、引进高校毕业研究生岗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为:
(1)2019年6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已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人员;
(3)报考人员的研究生(或本科)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引进岗位相符,或符合《岗位表》“具体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
4、选调岗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为:
(1)具有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编制的在岗人员;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3)年龄在40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副高)及以上教师职称的,年龄要求为45岁以下(1976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岗位表》“具体资格条件”中的其他资格条件。
5、不得报考引进岗位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不得报考选调岗位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拟调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不得报考引进、选调岗位的其他情形:
(1)有《长沙市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方案》(长教通[2019]26号)规定不得参加长沙市公办学校教师招聘情形的人员;
(2)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秘书、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岗位、职数、具体资格条件(见《岗位表》)及相关说明
1、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每学期为六个月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22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或各级党校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名。
3、引进、选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时,由长沙市教育局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4、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报名、资格初审及开考比例
(一)报名
12月7日(星期二)前,各引进、选调单位将在官网公布《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请报考人员按照《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报名。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各引进、选调单位进行;
2、报考人员须提交符合引进、选调岗位资格条件的证件证书参加资格初审;
3、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在资格初审时提交《承诺书》;
4、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公费师范生、高校毕业研究生,应在资格初审时提交《承诺书》;
5、报考选调岗位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在编在岗证明可采取提交《承诺书》的形式参加资格初审;
6、《承诺书》上所承诺的材料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原件和复印件查验审核,否则视为资格不符。
(二)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考,本人所具备的条件须符合所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开考比例
1、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选调骨干教师岗位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须达到3:1(含3: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3、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须达到5:1(含5: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4、高校毕业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均可报考的岗位,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须达到5:1(含5: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比例的,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八、疫情防控
1、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参加引进、选调招考人员须按要求配合健康筛查工作,提前完成湖南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申领,进入考点时配合审核健康信息工作,接受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体温检测,保持1米距离,按要求佩戴口罩。
2、居民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黄码的、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3、考生须按照《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按时到达监测点接受疫情防控监测,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行放弃,
不能参加考试。
4、为维护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权益,考点将根据疫情形势公布调整后疫情防控方案,请考生随时关注。
九、笔试
1、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参加笔试;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选调骨干教师岗位,不设置笔试环节;
2、笔试在各引进、选调单位进行,具体安排见《引进、选调工作具体安排》;
3、以引进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资格初审人选(比例内末位分数相等的均入围)。出现放弃入围情况时,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考核
1、考核在各引进、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照《引进、选调教师具体工作安排》参加考核。
2、考核由面试和试教(或技能测试)组成的,面试、试教(或技能测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考核由面试、试教、技能测试组成的,面试、试教、技能测试成绩按2:3:5的比例合成为考核成绩。
3、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考生不进入后续环节。
十一、总成绩
仅限高校毕业研究生报考的岗位、公费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研究生均可报考的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20%、考核成绩占80%的比例合成为总成绩;仅限公费师范生报考的岗位、选调骨干教师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即为总成绩。
十二、资格复审(含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
1、资格复审人选以岗位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考核成绩相同的,则考核占比高的项目成绩高者入围(下同)。
2、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下同)。
3、用人单位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入围人员限与一个单位签订《预录用意向协议书》。出现放弃预录用情况时,预录用递补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十三、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长沙市教育局组织的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者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合格后依次递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不能完成体检全部项目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十四、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有关规定,由引进、选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因出现考察不合格或弃权人选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十五、录取、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录取批复,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引进、选调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六、其他
1、咨询电话:
0731-84899738(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52(长沙市教育公共服务中心)
2、监督电话
长沙市教育局机关纪委:0731—8489975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731-88666037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0731-84907975
附:
1、《2022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2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3、《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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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长沙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和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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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长沙市教育局、红星云

编辑丨李卓

值班主任丨肖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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