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重大调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司机朋友们注意!
交通违法记分规则
4月1日起将迎来重大调整
先说几个你常见的
压线丨扣3分变为扣1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丨扣12分变为扣9分
驾车接打手持电话丨扣2分变为扣3分
未粘贴检验合格标志丨扣3分变为不扣分
这次调整中
与日常出行息息相关的
重点都在这里↓
超速规定放宽
在高速和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50%记6分,超速50%以上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由原来的12分转变成记9分。
按目前高速路段法定120km/h的最高限速值来计算,新规实施之后高速路段最高可行驶143km/h,并且无需记分。
降低记分处罚(常见)
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从2分调整为1分;
违反禁止标线则是从3分调整为1分,驾驶员在路段临时停车上下客或掉头,大大降低了因驾驶失误而产生的违章成本;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从12分调整为3分,比如未按规定使用4颗螺丝固定,避免了分数直接清零的问题出现;
此外,未按规定时间审车和不系安全带的处罚记分也都调整为1分。
这些行为不再扣分(常见)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上道路行驶;
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
新增扣分项目(常见)
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分。
上调记分处罚(常见)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从6分上调为9分。
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从2分上调为3分。
全国推行学法减分措施
调整满分学习考试制度
推荐阅读
点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