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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湖南这起案件,766户损失近4000万元!

长沙晚报 2022-10-12


提前向养老公寓交纳预定养老金
不仅能享受优先入驻资格
和床位费折扣
还能获取福利补贴
未消费者在投资到期后
连同本金和福利补贴一同退还

遇上这等好事
岂不是美哉乐哉

但,这正是以养老为噱头
骗取老年人钱财的虚假宣传
让不少老年人辛辛苦苦
攒了一辈子的积蓄
就这样被骗走了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布了一起
非法集资的案件
基本案情

2016年9月,明月湖公司成立,该公司对外以交纳养老金的方式吸收客户投资。李某担任市场总监负责该公司的日常经营,后借明月湖公司之名签订了某休闲农庄的转让协议书。


2017年7月,明月晚霞公司成立。李某借用明月晚霞公司的名义,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依托上述承租的某休闲农庄作为养老基地,大量招收业务员,以养老公寓提供养老服务以及老年人异地旅居服务为噱头组织集中宣讲和实地考察活动。在获取老年人信任后,鼓励老年人交纳预定养老金成为公司会员。并宣称交纳预定养老金享受优先入住的资格,以该种形式约定借款期限、借款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老年人的投资金额及公司承诺的福利补贴都会存入会员卡中,老年人也可持卡在公司项目进行消费,如未消费,投资到期后可本金连同福利补贴一同予以退还。


2019年5月起,在得知明月晚霞公司创始人龙某(另案处理)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李某明知明月晚霞公司无法兑现之前吸收的存款,仍然通过增加福利补贴的方式吸引客户投资、吸引客户提前续存,同时谎称养老公寓马上面临征收,承诺征收后优先兑付新增投资的客户。
唐某、李某香、张某、陈某香、陈某林相继加入明月晚霞公司,担任业务部长、部门成员、业务员等职务,以在岳阳楼区、君山区的菜市场、社区、厂矿企业等老年人较多的公共场所公开发放传单、组织宣介会、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老年人公开夸大、虚假宣传老年公寓项目,借用签订养老预定服务合同和办理会员卡的形式约定借款期限,以消费补贴券的形式约定8%至12%的借款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直接向社会上集资参与人吸收投资资金,从而获取提成。
截至案发时,李某等人向社会929户集资参与人吸收资金共计5418.5054万元,累计还本付息(含消费抵利息)1765.83215万元。经核对与核实,根据在案证据,除去已退还全部本金、还本付息金额超出存款本金的集资户,李某等人的犯罪行为共计造成766户集资参与人损失3728.48635万元。

法院判决
被告人李某等人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伙同他人借明月晚霞公司等公司之名,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召开宣介会等方式,通过签订预定养老服务合同和办理服务卡方式,以高息为诱饵向不特定人群大量吸收资金,数额巨大。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


综合在所涉犯罪中所起作用、犯罪事实及其他量刑情节,君山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八十万元;责令被告人李某赔偿各被害人的损失。被告人唐某、李某香、张某、陈某香、陈某林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罚金。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骗子们的招数真是防不胜防
为帮助老年人识破诈骗陷阱
小编为老年朋友们整理归纳了一些
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以供参考
增强老年人的防范意识


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四个:
1

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以向会员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或者为会员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资。

2

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一些机构或企业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销售养老公寓使用权等名义,通过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承诺高额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资。

3

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欺骗、诱导老年群体,实施非法集资的行为。

3

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非法集资。一些企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打着“以房养老”的旗号,通过召开推介会、社区宣传等方式,诱使老年人签订“借贷”或者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温馨提示

不法分子往往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进行投资理财宣传来进行非法集资。老年人在对其真实资金状况不了解的情况下进行投资,风险极大,切勿因贪图高额利息而遭受财产损失。广大老年群体,对前来搭讪的陌生人要保持警惕之心,不随意接话、不轻信他人话语,不要将手机、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物品交予陌生人。遇事及时与子女亲属沟通商议,如遇诈骗请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尽量收集、固定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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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编辑丨谭伟
值班主任丨罗敏
千万警惕!点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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