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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应:从严查处!

长沙晚报 2023-03-24
出门旅游
想必大家都是为了图个轻松开心



可有时往往
事与愿违
不少游客在旅途过程中
都会遇到闹心事

日前
#导游回应不达购物标准不给游客房卡#
冲上热搜
引发网友关注


据报道
近日
网友陈先生参加广西一旅行团时被强制购物
不达消费标准不给房卡
该团行程表显示整个行程共7天6晚
游览线路包含三座城市
十余个购物点
团费为398元
大部分游客年龄在70至80岁

报名时工作人员虽然告知大家这是一个购物团
但未提到有最低消费标准
直到旅途第二天
导游才宣布每人必须消费满400元
否则不给房卡
因此与团内游客发生冲突

实际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
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
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
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
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但是
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
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
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
要求旅行社
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
或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不过
也有不少网友觉得
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选择这样的低价团
是贪了小便宜吃了大亏

2月7日晚,广西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回应称,经初步核查,桂林市万邦国际旅行社、导游涉嫌“不合理低价游”和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已被立案调查。


身处异地他乡
没有酒店的房卡
七八十岁的老人要去哪儿休息?
万一出了意外
谁又能承担相应后果?
不管是本意如此
还是情急之下的气话
这位导游“不给房卡”的行为
都显得冰冷无情

事发后
工作人员理直气壮
口口声声称出发前就告知游客
这是一个“旅游+购物”团
却为何没在出发前提到有“最低消费标准”?
是因为工作不到位,还是有意隐瞒?
是否存在先拉人出门、后强制购物的意图?

这场纠纷也提醒我们
选择旅游产品时要慎重
了解清楚后做决定
尤其是年轻人要帮家中老人做判断、给建议
尽量避免因贪便宜而花钱受气
只有越来越多人理性选择
那些隐藏在旅行团中的“套路”
才会无路可走

对此,你怎么看?




源|央广网、@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编辑|杨倩杰
值班主任|肖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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