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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举揭发刘义等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通告

小编V信 3132355 通辽团爆料 2021-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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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告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近日,经过通辽市公安机关缜密侦查,一举打掉了以刘义为首的涉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现已抓获刘义等犯罪嫌疑人18名。2020年4月29日,通辽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对刘义、佟满都拉(别名:满达)、王海军(别名:王晓峰)、殷庆生(别名:生子)、王军、李海波、李晨光、石宇、杨德双、闫占龙、孟宪凯、张连军等犯罪嫌疑人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贾洪波、封国利、宋善彬(别名:宋洋)、夏壮、韩雷、刘瑞明等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经查,该涉黑社会性质组织在内蒙古通辽市霍林郭勒市及周边地区盘踞多年,多次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诈骗、聚众斗殴、强奸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权益,彻底查清该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除恶务尽,现通辽市公安局、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公开向广大人民群众征集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线索。


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对举报人和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举报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案件线索的,一经查实,由通辽市公安局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2、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检举揭发人员进行威胁、恐吓、打击报复的,对涉案人员窝藏、包庇的,对拒不投案或混淆视听的,以及其他干扰司法机关取证办案等违法行为的。3、非法持有、藏匿组织成员财产的,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说明情况,及时上交,否则将按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罪依法从重处罚。4、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其他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的,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将视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5、涉嫌包庇、纵容、资助该涉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的国家公职人员及其他人员要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主要犯罪嫌疑人信息公布如下:

  


  


  


  


  


  


  


  


  


来信、来访地址及举报电话:通辽市公安局“3.28”专案组:马警官:18247591023举报邮箱:TGKsaoheiban@163.com通辽市人民检察院:0475—12309 (来人举报线索请提前预约) 特此通告



通辽市公安局

通辽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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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平安通辽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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