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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人 今年哪些小区进行供热改造,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了哪些,您对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答复满意吗?

小编V信 3132355 通辽团爆料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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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纪委、市委宣传部、通辽广播电视台的安排,2020年7月10日《行风热线》的上线单位是通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继业、市城管支队党委书记王铁义、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历生刚三位嘉宾走进直播间,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化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牧区危房改造、文明养犬等问题与广大市民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

市民咨询:化解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如何切实解决回迁难、入住难、办证难?

答复:房地产“三难”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通辽市全面推进化解房地产领域“三难”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解决房地产“三难”问题。截至2020年6月底,全市累计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项目209个、66313套、917.52万平方米,解决项目、套数、面积占比分别为82.6%、78.6%和82%。其中:解决“回迁难”“入住难”项目项目32个、8509套、235.37万平方米;解决“办证难”项目177个、57804套、682.15万平方米。

市民咨询:安居暖房工程进展如何,在实施老旧小区给排水、供热、道路、亮化等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复:2020年我市共计划实施安居暖房工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50个,涉及568栋住宅楼、21902户住户、面积217万平方米。目前,已有14个项目、495户进场施工,其它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各项手续办理,7月份将陆续进场施工,今年年底前全部改造完成。

在老旧小区供热方面。近些年,我市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供热设施的改造,累计投资2.3亿元,改造供热面积达600万平方米,有效解决了老旧小区供热设施跑冒滴漏问题,极大改善了居民供热质量,得到了城市居民的良好反映和支持。2020年我们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计划实施46个老旧小区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改造工作以及26个老旧换热站设备更新改造。但是我们也认识到,我市老城区内老旧小区基数较大,供热改造需求不断增多,需要持续加大对供热设施改造力度,尤其是督促指导科区和开发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

市民咨询:2020年7月4日的一场暴雨也让很多市民对排水等基础建设问题有一些担忧,住建部门在城市基础建设方面有哪些投入?

答复:今年的强降雨确实给城区排水系统带来极大的考验,结合实际情况,按雨水专项规划来说,科区进行大面积改造难度极大,只能逐步推进城市排水系统的改造。目前主要实施的有铁南红光大街雨水管道改造、明仁大街东段渗水井工程,及即将实施的通辽大街雨水干渠、交通路雨水管道改造等2项排水防涝工程。

除此之外,我局计划实施城市其他市政基础设施新建、续建工程包括:新工二路建设工程、胜利北路道路工程、白音太来大街公铁立交桥引道工程、永安路建设工程、胜利北路道路工程、新世纪大桥连接线及互通立交等6项道路桥梁工程;2020年中心城区供热管网改造工程、2020年中心城区换热站改造工程、盛发区域换热站改造工程、通辽市中心城区东部区域热源建设一期工程等4项集中供热工程;霍林河大街东段绿化工程目前已完工。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36项市政基础设施翻修改造重点项目,包括福利路、新建大街等5条街路翻修改造,辽河公园慢行系统提升改造、红光大街雨水管网改造、科尔沁大街污水管道改造、文体广场、西拉木伦公园、机场路及机场公园绿化提升改造等。截至目前,已完成14项,在建14项,其他项目将陆续开工,必保年内全部完工。

市民咨询:现在很多老年人腿脚不方便,住在住宅的高层,特别希望能够加装电梯,现在自治区一些城市也在进行试点,咱们通辽什么时候能否开展此项活动呢?

答复:为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更新配套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我们按照自治区住建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年我区城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将中心城区和霍林郭勒市作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地区。科尔沁区和霍林郭勒市住建局会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对满足加装电梯条件的项目进行了筛选并上报自治区住建厅,但由于自治区要求必须全体业主同意,我市申报的项目因个别业主不同意,未被列入试点项目范围。今年,自治区将加装电梯项目全体业主同意放宽至2/3业主同意即可。目前,科尔沁区正在就既有建筑加装电梯开展前期入户调查工作,有意愿的业主可以与辖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联系。

市民咨询:毛坯房未入住是否可以按照70%缴纳物业费?外地有这样的规定,咱们通辽是如何规定呢?

答复:这个问题在2018年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里有明确的规定,房屋交付买受人之后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建设单位不得与买受人约定减免物业服务费。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的问题我市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市民如有疑问:可拨打市物业办投诉咨询电话0475-638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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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辽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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