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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 | 段连强等17人涉黑案件开庭

小编V信 3132355 通辽团爆料 2021-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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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响法槌

      “现在开庭!”

       7月20日上午8时,在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内,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段连强等17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合同诈骗、故意伤害、敲诈勒索一案公开开庭审理,这是霍市法院审理的首起涉黑案件。因疫情防控需要,案件采用“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审理,法官、公诉人、辩护人在审判庭参加庭审,17名被告人在霍市看守所参加庭审。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和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及被告人家属共计50余人旁听庭审。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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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八十年代,段连强为帮助其姐段凤君、段凤英垄断通辽至开鲁客运线路的运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用殴打、威胁、恐吓等手段为其姐姐客运线路的运营“保驾护航”,以段连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初显。九十年代末至二十一世纪初,段连强不断聚集社会闲散人员,壮大组织声威,多次召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以段连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渐形成。期间,段连强因违法犯罪行为多次被判处刑罚。2013年段连强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变本加厉地实施更为严重的违法犯罪活动。该组织盘踞通辽地区十余年,长期欺压、残害群众。2013年至2018年期间,段连强纠集刘岩、英雄、段磊、赵宏浩、刘刚、何利军、洪素清、白雷等人以承接建筑工程的方式采取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手段谋取利益,以段连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日益壮大。该组织内部层级分明,有组织地实施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利,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扰乱了公共秩序。公诉机关依据上述事实依法对段连强等17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






     因案件社会影响重大,该案启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合议庭模式,由3名审判经验丰富的刑事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七人制合议庭



5月20日庭前会议

       为保证庭审的质量和效率,该案2次召开庭审调度会,并于5月20日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核对了被告人身份情况,就案件管辖、回避、公开审理、非法证据排除、申请调取新证据等程序性事项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为法庭高效开庭审理、实现庭审程序公正和被告人诉讼权利保障做了充分的前期准备。




庭前会议




      因案情重大、复杂,该案庭审预计将持续五至七天,案件将择期宣判。




公诉人、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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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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