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通辽典型违法案例被通报

小编V信 3132355 通辽团爆料 2021-07-07


点击上方蓝色字 关注【通辽团爆料

好嗨哦 通辽人都在关注通辽团

搜索添加小编微信:3132355


为全力做好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开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百日会战”整治工作要求,开展统一行动和日常巡逻,查获多起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现将几起典型违法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小哥饮酒驾车被查毫不“畏惧”笑面处罚“不悔此行”


2021年1月25日下午14时50分左右,罗某某驾驶一辆车号为蒙G PKXXX黑色英伦牌小型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麦新镇友谊村和北胜村水泥路时,执勤中队民警例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员罗某某酒精含量为47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员罗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时隔一年后再次饮酒被查 小伙从此2年与车绝缘


2021年1月25日,交警麦新中队查获一起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4时11分许,交警麦新中队执勤民辅警在辖区省道304线261公里处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驾驶人杨某某驾驶车牌为蒙GDPXXX黑色北京福田牌汽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执勤点时,被执勤民警拦截。经初查,该驾驶人虽证件齐全,但是身上却充满酒气。随即执勤民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人杨某某酒精含量为47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就当执勤民警在对其作进一步调查时却又发现,杨某某曾于2019年7月份因饮酒驾车被交警部门处罚过。就在时隔一年后,杨某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开鲁交警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开鲁交警大队对其驾驶员杨某某二次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处罚,驾驶证注销且两年内不允许考取驾驶证。

案例三:醉酒驾车事故多 切记酒后不开车


2021年1月4日14时,交警幸福中队民警在辖区道路路查路检,接到指挥中心转接的报警电话:在辖区通幸线保合村路口,一辆轿车与电动车相撞,需要出警。中队民警接到报案电话立即赶往事故现场,电动车驾驶员见到民警神色有些慌张,身体东倒西歪晃晃悠悠的也很难站稳,一副酩酊大醉的酒态。民警对驾驶员用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轿车驾驶员并未饮酒,电动车驾驶员王某的检测结果为291ml/100mg,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现场调解处理,遂将驾驶员王某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处理。

案例四:醉酒驾车 交警在路上等你


2020年12月23日15点30分,交警幸福中队在辖区内进行巡逻检查,巡逻至孟家屯村南水泥路,一辆牌照号为蒙GXXXXX的白色越野车迎面驶来,中队民警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走近驾驶员闻到浓浓的酒气,对其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进行呼吸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99mg/100ml,该驾驶员属于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中队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回交警大队进一步处理。


案例五:无证饮酒驾车 酒驾大哥就是胆大


  为有效维护岁末年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交警幸福中队认真贯彻落实大队工作要求,严查酒醉驾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2020年12月30日上午10点,幸福中队路查路检至山湾村小学附近,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迎面驶来,中队民警拦停车辆例行检查,驾驶员下车后神色慌张,故作镇定,但还是没有掩盖住酒后迷离的眼神。民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43mg/100ml,为饮酒驾驶机动车,对其证件进行检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中队民警对驾驶员谢某详细讲解了无证酒驾机动车的危害和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驾驶员谢某也意识到了自己交通安全意识的薄弱,表示以后不会再发生无证酒驾机动车的情况。中队民警将驾驶员带回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对谢某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严查酒驾 绝不姑息


2021年1月21下午15时21分,东来中队执勤民警在辽河六合村通往高井子村水泥路附近巡逻,对由西向东行驶的小型轿车进行拦截,在检查中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杨某浑身酒气,有饮酒后驾驶机动的嫌疑,随即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杨某某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核实驾驶员杨某某未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执勤民警依法将车辆扣留,并将驾驶员带回交警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员杨某某饮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执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月24下午18时34分。东来中队民警在国道111线824km处巡逻,对由西向东行驶的山宇牌铲车进行对驾驶员进行了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绍某某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随即查看驾驶证发现驾驶人存在准驾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立即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进行下一步处理。


案例七:六旬老人雪地驾驶三轮车 竟是无证+饮酒!


2021年1月21日中午11时左右,交警街基中队民辅警巡逻至街基镇联盟村附近时,发现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电动三轮车,且该路段还存在积雪情况,路面较滑。执勤民警将该车拦截,欲对驾驶人普及雨雪天气行车安全常识,在交谈中一股酒味扑鼻而来,当执勤民警让驾驶员陈某某出示驾驶证的时候,陈某某称自己忘记带了。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陈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经查询,驾驶员陈某某涉嫌无证并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进行下一步处理。

最终,陈某某被交警大队以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及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

酒驾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交警大队提示您:请您遵守交通法规,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杜绝酒驾醉驾,安全文明出行。


往期精选

1.阴性!曾在甘旗卡李记饺子就餐2名密切接触者已解除隔离!2.事发通辽!三车相撞一车瞬间起火……3.1月27日管控通告!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权威发布4.重磅!27日至29日我市将再次出现降雪、降温、大风天气5.王杰、张天喜被逮捕

来源:内蒙古开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加小编微信(微信号:3132355),爆料有现金红包!

好看的人都点了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