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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凌晨!通辽高速一货车着火!现场一片狼藉...

小编V信 3132355 通辽团爆料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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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8日,高速公路二支队通辽大队妥善处理了一起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火灾险情,及时排除了安全隐患,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18日凌晨两点三十分许,高速公路二支队通辽大队接到当事人田某的报警,称自己开车行驶至G2511新鲁高速由北向南176公里处时,发现自己驾驶的挂车后方起火,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同时联系辖区消防、路政、养护等协作单位共同开展救援。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停于应急车道内,现场可以看到熊熊火光和不断冒出的黑烟,火势几乎把整辆货车“吞没”,为了及时施救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民警立即将司机带至安全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摆放反光锥筒,划定警戒区域,对事发道路进行单向封闭。并利用车上的灭火器试图在火源处尝试灭火,但在当事人处了解到因车辆所载货物为干草,燃烧速度极快,小型灭火器已经起不了作用,所幸消防救援及时赶到现场。

消防救援人员开展救援的同时,路政部门配合现场民警进行安全防护,确保现场救援人员能够顺利开展救援工作。因所载货物为干草,属于易燃品,当前通辽地区又处于春季多风天气,一点火源都可能造成复燃,在历经13个小时后,大火才被完全扑灭,随后民警协同养护部门对事发现场进行清理维护。由于救火行动及时有效,各部门协作措施到位,确保了在突发情况下,能在第一时间快速反应、协作配合、有效处置,也保证了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避免了二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出车前应检查好车辆的性能和状况,随车携带好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一旦车辆发生事故或故障,应将车辆转移至应急车道内,在车辆后方一百五十米处设置好三角警示牌并及时向高速交警报警求助。在行驶过程中随时注意车辆货物装载及轮胎异常情况,车辆一旦冒烟起火,火势都不会很大,可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对准起火部分及时扑灭火苗,可以最大限度的消除车辆火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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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速二支队通辽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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