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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严查企业自备油库油品质量,已有两家企业被查处!

杭州生态环境 杭州生态环境 2022-07-02


最近,杭州市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的行为。

 

2020年6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相关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西湖区、钱塘新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等辖区内部分企业自备油库和尿素、柴油车辆油箱油品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中发现两家混凝土企业的自备油库油品硫含量超标。除了整改,这两家企业还会受到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次的联合检查中,一共抽查了16家混凝土企业、1家建材企业的油品和尿素。通过现场询问,查阅企业柴油、车用尿素进货发票、进货合同、使用记录等台账资料,抽取自备油库柴油样品15批次、柴油车油箱内柴油样品57批次、尿素样品10批次,并对油品来源进行现场登记。



为什么要严厉打击此类行为?

 

小编从执行联合检查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企业自备油库属于企业自建自用油库,多存在于建材、混凝土搅拌等大型企业,这些企业柴油车、场内机械多,使用频繁。但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部分企业低价采购、使用低劣油品。

 

如果使用的油品质量不合格,不仅对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性能造成影响,也会严重影响车辆和机械排放状况,造成大气污染。



检查中超标的两家企业均为混凝土企业,从油品检测结果看,两家企业的自备油库油品硫含量分别为379mg/kg、55mg/kg,超标37倍、4.5倍。

 

对于柴油油品超标企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已责令其立即整改自备油库油品质量,并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对于抽查的57个批次柴油车油箱内柴油样品中不合格的5个批次的油品,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将会进行来源调查,倒查销售源头。


目前,这两家企业已完成整改,但还将被罚款,因为依据《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船舶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的,由交通运输、海事、渔业、建设、农业、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职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下一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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