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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噪声超过排放标准?这家企业被罚38000元

杭州生态环境 杭州生态环境 2022-12-14


该案件来源于群众信访投诉,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2年6月5日施行以来,杭州市余杭区保障群众“安静的权益”第一案。


案情描述

由于多次接到群众信访投诉,2022年6月6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执法人员于新《噪声法》正式施行的次日对某机械配件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主要从事铸铁件和机械配件生产、加工,由于成立时间较早,厂房、设备、工艺老旧等原因,生产时抛丸机、清砂机噪声较大,引发周边居民不满。余杭分局委托监测单位对该公司昼间及夜间厂界噪声开展监测。经监测,该公司厂界北、厂界南昼间噪声及厂界北夜间噪声均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的限值要求。






处理结果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排放噪声、产生振动,应当符合噪声排放标准以及相关的环境振动控制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排放工业噪声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之规定,杭州市生态环境部门于2022年6月9日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并依法对该公司进行处罚,拟处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整。




典型意义

新《噪声法》的修订,进一步明晰了责任,让法律长出了“牙齿”,更具有操作性,为群众免受噪声污染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杭州市生态环境部门聚焦噪声扰民难点,借新《噪声法》为执法利器,保障群众健康,维护安宁和谐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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