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青岛公积金贷款新政来了!5月1日起实施!
青岛大众网,让在青岛的你有归属感!
记者3月22日从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青岛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以及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新政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次贷款由结清5年调整为结清2年即可再次申请。
据了解,新政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调整。一方面是调整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二次贷款由结清5年调整为结清2年即可再次申请;二次贷款新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30万元;二次贷款计算单笔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由15倍调整为10倍;二次贷款利率保持首次贷款利率的1.1倍不变;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
另一方面调整青岛市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有关政策。其中,就公积金提取的条件进行了修改,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也相应调整了额度限制和简化了提供要件。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一)调整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将二次贷款由结清5年方可再次申请,调整为结清2年即可申请。
2.将二次贷款新建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5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30万元;二次贷同样实行单方缴存为双方缴存60%的贷款额度限制。
3.二次贷款计算单笔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由15倍调整为10倍。
二次贷款利率保持首次贷款利率的1.1倍不变。另外,对二次贷款,根据资金情况实行计划限额管理,超过计划限额的,实行贷款轮候。
(二)调整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将首次和二次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分别由40%和60%,统一调整至30%。同时,首付款比例与房龄挂钩。
(三)扩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将省内异地贷款政策放宽至全国范围,对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以在青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二、调整青岛市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有关政策
(一)修改提取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青岛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调整额度限制
租住青岛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交纳的房租;租住青岛其他住房的,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6000元。职工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职工,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三)简化提供要件
承租青岛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原件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承租青岛其他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青岛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四)防范骗提套取行为
1.对于职工及配偶虽经青岛某一区(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但经核实在青岛其他区(市)拥有住房产权登记信息的,均认定为有房。
2.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编造虚假租赁等骗提套取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自骗提套取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取消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法将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众网记者 杨淑淇 )
今年是大众网成立15周年,为回馈网友,大众网与鲁信电影院线联合举办“重温激情燃烧的岁月---《白毛女》公益观影活动”,邀请100位青岛55岁以上的影迷于3月25日《白毛女》3D舞台艺术片上映当天免费观看,大众网观影团成员优先。
集合/观影时间:3月25日上午9:30(不要迟到哦)
集合/观影地址:青岛市李沧区和谐广场5楼(李沧区向阳路116号)
报名方式:编写“观影+姓名+手机号码”回复至青岛大众网官方微信(微信号:qingdaodzw)
咨询电话:0532-80902818转806
给自己/父母一份礼物,一起回忆那个年代吧~
您可能对以下内容感兴趣:
青岛一小伙练了20多年字终于斩获“基尼斯之最”!到底写成了啥样?快看!
责任编辑:大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