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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申报 | 东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放大招,500万元“赠”与你!

智汇邦+ 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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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十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正式开始申报!此次申报扶持力度相当给力,被确定立项资助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签订相关协议后,可获得资助和奖励。创新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资助和奖励,创业领军人才最高可获得500万元资助和奖励。



申报对象


引进20名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取得先进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申报条件


创新领军人才:

科研技术成果对解决我市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重点鼓励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关键项目技术攻关和工艺操作难题起重大关键作用,有显著的效益前景;


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对某一专业(领域)的发展有重大贡献,其科研成果处于本行业(领域)学术前沿,为业内高度认可;


在我市担任重大科技项目、重大工程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或管理专家,通过技术和管理创新,能够产生重大社会经济效益;


在国内外知名企业中担任高级职务的经营管理人才,精通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善于经营管理,有较丰富实践经验。


创业领军人才:

所主持的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与本 人所从事的核心技术领域密切相关;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的核心技术成果国 际先进、国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


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 方面人才组成的创新创业团队;


拥有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所需的部分资金, 为企业第一大股东,以领军人才自然人身份直接持有企 业股份总额不低于30%。


拟建企业的领军人才自确定为资助对象后,需6个月内注册法人实体;已创办企业的,其成立时间需在5年以下。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扶持政策


(一)创新启动资金。

对我市引进的创新领军人才给予100万元创新启动资金扶持,其中在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后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二)创新奖励资金。

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新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根据其营业额和税收、技术创新推进、行业带动、技术项目绩效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100万元创新奖励经费。

 

(三)创业启动资金。

对我市引进的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扶持,其中首次拨付50%,待项目实施一年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拨付余下50%。


(四)创业奖励资金。

对已获立项支持的创业领军人才,项目实施期满并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验收后,以其营业额和税收为主要指标,结合其高层次人才集聚、行业带动等目标完成情况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奖励经费。


申报流程


网上注册→在线申报→申报单位审核→镇(街道、园区)分局审核→监理机构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截止。


咨询与报名


政策申报及咨询请联系

李老师:电话:13790490086(微信同号)


点击下方小程序卡片进入专家人才服务网,了解东莞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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