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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发声:破“SCI至上”后,科研评价体系将如何建立

智汇邦+ 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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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扭转当前科研评价中存在的SCI论文相关指标片面、过度、扭曲使用等现象,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鼓励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引导评价工作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推动高等学校回归学术初心,净化学术风气,优化学术生态,在今年2月,教育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破解“SCI崇拜”对新时期科技评价机制的建立有哪些重要意义?破除“SCI至上”之后,如何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高校在这方面做了哪些探索?一起看看以下内容:


过度追求SCI论文扭曲科技创新价值追求


SCI(即科学引文索引)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引入我国以来,给我国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科研工作者了解国际学术动态提供了资料和数据来源,也打开了一条对外传播学术成果的通道,对我国科学研究特别是基础研究的快速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然而,近年来,SCI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以及衍生出的ESI排名等相关指标,成了学术评价,以及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评价、学科评估、资源配置、学校排名等方面的核心指标,使得高等学校科研工作出现了过度追求SCI论文及相关指标,甚至以发表SCI论文数量、高影响因子论文、高被引论文为根本目标的异化现象。科技创新出现了价值追求扭曲、学风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问题,不利于高等教育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不能满足新时代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不利于教育强国和科技强国建设。


在中科院院士、南京大学校长吕建看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全面转型阶段:彻底改变“文革”中不重视科技的问题,推动了科学春天的到来,科技创新走向国际舞台。二是大规模发展阶段:科技创新体系架构全面建立,若干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许多科技指标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三是高质量提升阶段:建设创新型国家,吹响向世界科技强国进军的号角。当下,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新时代的经济与社会发展已经要求科技进入高质量提升阶段,而现行评价体系却仍然处在大规模发展阶段,跟不上新时代科技发展新阶段的新要求。


“在国内高校科研发展早期,鼓励发表SCI论文对于提高科研水平有积极作用,应该予以肯定。但随着我国科技创新进入以高质量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如果还以SCI论文作为评价科研水平的唯一指标,是一种没有自信的表现,会造成目标的迷失甚至异化。”中科院院士、复旦大学常务副校长金力认为。


在山东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易凡看来,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如《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基础科学研究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以及破“五唯”、破除“SCI至上”等,核心就是要提升科技创新的原创能力,提升科技发展的质量和贡献。


“SCI论文的贡献是存在的,这是中国在世界上的名片,是中国学术水平国际影响力的表现,但这种竞争应该是高质量的竞争。当下,在保证一定数量的基础上提质,才能营造更好的科研氛围。”易凡说,破除“SCI至上”不是否定发SCI论文,更不是反对,而是鼓励发表高质量、建设性论文,不是跟风性的,甚至导致学术不端的行为。


在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陈强看来,SCI不过是文献检索的一种工具,有其特定的筛选角度、逻辑和标准,只是被过度和扭曲使用了。


陈强分析,首先科技财政投入有绩效审计的要求,需要绩效指标支撑。高校科研组织的行政化色彩较浓,推动相关工作也需要抓手。于是,在一部分高校,SCI论文成为科研水平和学科建设绩效的显性指标,甚至变身为科研活动的“指挥棒”。其次,改革开放后,在大多数领域的国际学术竞争中,我国高校主要处于“跟跑”状态。在学术水平和治理成熟度还不太高的时候,选择SCI论文之类的指标,也有成本控制和效率提升方面的现实考虑。毕竟,在特定发展阶段,将SCI论文作为学术评价指标,简单直观,便于理解和执行。


因“类”制宜建立健全评价体系


在如何破除论文“SCI至上”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完善学术同行评价,大力减少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事项,扭转考核奖励功利化倾向等多条具体举措。


易凡认为,《若干意见》的核心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反对“唯论文”,并非否定论文价值、反对发表论文,要立足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让论文回归学术本质,要避免论文功利化。二是坚持分类管理、强化同行评议、注重成果质量、突出评价实效,持续改进科技评价活动。三是坚持破立结合,既要针对科技活动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敢于“破”、破得坚决,更要善于“立”、立好新规。


金力也认为,目前“SCI至上”的问题关键,在于论文数量与资源配置挂钩。因此,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破除科研评价中唯论文、“SCI至上”的核心是去功利化。破除“SCI至上”关键不仅是“破”,更是如何“立”。探索建立能够合理衡量贡献价值的学术评价指标体系,是提升学术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体现。


“使用单一指标无法衡量科研和学术价值的多元性,分类评价、同行评价、代表作制度是体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三种评价原则,有利于建设破除‘SCI至上’后的评价体系。”金力说,重点是要正确运用SCI论文的评价机制,不能简单使用SCI论文数量、高被引论文数量、影响因子高低等指标对院系、学科、教师进行评价,形成一味追求热门、追求高被引、追求影响因子的导向。要根据不同学科、不同领域进行分类科研评价,结合代表作制度,区分论文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等不同领域的评价使用标准,同时还要强调解决基础研究重大问题、国家重大需求和产业重大应用问题,并根据可及性、体现区分度的原则分别在职称晋升等长期评价和绩效核算等短期评价中应用。现有的专家同行评价,也应根据可跟踪、可追责的原则进行完善细化。


在陈强看来,要因“类”制宜,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的规律不同,研究方式和成果形式各异。一般情况下,基础研究周期较长,以“慢研究”“深研究”和“冷研究”为主,产出相对不确定。应用研究旨在实现某一特定领域的技术突破,或解决生产和管理实践中的实际问题,有明确的结果导向,需要与时间赛跑。技术创新则更不一样,需要一只眼睛看供给侧,一只眼睛看需求侧,其绩效与市场的相关度更高。


“评价工作必须尊重不同科研领域的规律和特点,拓宽观察维度,除了高水平论文外,还要关注发明专利、工程方案、行业标准、规范、专著、教材、工具书、提案、专报、政策文本、媒体文章、创意设计等成果形式。”陈强说。


“论文被赋予科技评价的功能,是因为论文是专业知识和成果的表达载体。同样,学术专著、经同行评议的科技报告,获得应用或推动技术进步的研究成果,均具有和论文作为评价标准相同的作用。反对唯论文的意义,就在于为不同性质的科技创新成果,找到与之适应的科技评价方法。同时,科技报告、学术专著等成果表现形式,可以在成果的系统性上与具有时效性的论文形成互补。”华北电力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院长杜小泽说。


在同行评价方面,杜小泽认为,现代科学的专业性越来越强,专业方向的细分日益明显。对绝大多数研究人员而言,他们的工作和成果很大可能仅对本专业领域有意义。因此,实行同行评议,是科学客观评价机制的前提和基础。


“落实同行评议,应大力营造健康向上的科学文化,在科学共同体杜绝人情社会、关系社会的不良风气的侵蚀,将通行的双盲评议与公开评审有机结合,建立研究者的个人信用制度。”杜小泽说。


此外,杜小泽建议应在科技评价中推行长周期代表作制度。科技创新活动有其固有的周期性和规律,高水平成果的产出,往往与研究者在时间、专注度上的投入成正比。成果的产出是一个螺旋上升的积累过程。最终代表一个研究者水平的,应该是他的长周期代表作。职称评审、人才称号的评选所要求的最近某几年的研究成果,大部分情况下反映的仅是研究者科技创新活跃程度这一方面的情况,而包括科技报告、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等形式在内的代表作,更能体现研究者能够达到的高度。


科技评价要回归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本源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教育大会和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正确评价科技创新成果的科学价值、技术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文化价值”。这为评价体系的改革指明了方向,其深刻内涵就是强调科技评价要回归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本源,要把科技人员从不合理的评价体制中解放出来。


在吕建看来,从宏观视角,现行我国科技发展需关注的问题可归纳为:一对矛盾——我国的论文数、论文引用数、专利数等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但创新能力却处在二十位左右;两个软肋——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鲜有诺贝尔奖获得者;两个偏差——价值偏差(把帽子和论文等手段当作目标来追求)和行为偏差(浮躁与功利倾向)。要充分认识到评价体系改革的全局性、过程性及复杂性。这需要从全局的视角谋划“破”与“立”问题。


南京大学用“一个明确”“四个转变”“三个还原”“三线叠加”的“立”来探索实践更加适应新时代需求的科学的评价体系。


吕建介绍,“一个明确”就是在“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背景下,站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努力探究“大学是什么”“培养什么人”等本原问题,重新思考大学的定位、内涵、结构、功能等。“四个转变”就是用“人才培养新体系、科学研究新模式、队伍建设新机制、师生感受新提升等”为表征的大学发展新范式来引领“转变发展模式、转变发展方式、转变管理方式、转变做事方式”。“三个还原”还原相关指标,如分数、升学、文凭、论文、帽子等所关联事物,如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队伍建设等的本质内涵、重要外延、度量方式,使各种指标回到其在各种事物场景中度量方式的辅助手段的位置。所谓“三线叠加”:就是将度量方式的视角从只强调结果到强调结果与强调过程相结合,对评价要素转变为“卓越引领、转型提升、指标绩效”三线叠加,进而提出评价的新要素,如模式、机制、方法、效率、绩效、层次等,及其科学的组合方式,以此作为传统评价方式的替代路径。


围绕提升学术治理能力的目标,中国工程院院士、北京工业大学副校长聂祚仁介绍,北京工业大学学术委员会主要进行了三个方面的实践探索:一是建立以“质量和分类”为导向的学术评价标准,建立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水平、对本岗位工作提升的贡献度、解决国家关键技术领域“卡脖子”问题的影响力,促进科技进步作用的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学科特点,推进分类评价。二是完善运行机制建设,修订、出台了7份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工作的规章制度,提升学术共同体在学术评价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三是专门制定了《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对师生学术行为明确提出全流程规范化的管理架构,促进学术自律。


“科技评价和学术评价系统的完善,是导向的确立和价值观的重塑,是提升我国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一环,将对我国科研事业和人才培养产生深远的影响。不同的高校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不同的需求,应该对照文件精神,根据自身特点和发展阶段,结合学科发展实际,制订本校科技评价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金力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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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


一、准确理解SCI论文及相关指标。SCI(Science Citation Index,科学引文索引)是国内外广泛使用的科技文献索引系统。SCI论文是发表在SCI收录期刊上的论文,相关指标包括论文数量、被引次数、高被引论文、影响因子、ESI(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排名等,不是评价学术水平与创新贡献的直接依据。


二、深刻认识论文“SCI至上”的影响。SCI论文相关指标已成为学术评价,以及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评价、学科评估、资源配置、学校排名等方面的核心指标,使得高等学校科研工作出现了过度追求SCI论文相关指标,甚至以发表SCI论文数量、高影响因子论文、高被引论文为根本目标的异化现象,科技创新出现了价值追求扭曲、学风浮夸浮躁和急功近利等问题。


三、建立健全分类评价体系。对不同类型的科研工作应分别建立各有侧重的评价路径。对于基础研究,论文是成果产出的主要表达形式,坚决摒弃“以刊评文”,评价重点是论文的创新水平和科学价值,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直接判断依据;对于应用研究和技术创新,评价重点是对解决生产实践中关键技术问题的实际贡献,以及带来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现产业化应用的实际效果,不以论文作为单一评价依据。对于服务国防的科研工作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一般不把论文作为评价指标。


四、完善学术同行评价。组织实施部门要完善规则,引导学者在参加各类评审、评价、评估工作时遵守学术操守,负责任地提供专业评议意见,不简单以SCI论文相关指标和国内外专家评价评语代替专业判断,并遵守利益相关方专家回避原则。组织实施部门可开展对评审专家的实际表现、学术判断能力、公信力的相应评价,并建立评审专家评价信誉制度。


五、规范各类评价活动。大力减少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事项。涉及学术评价的,组织实施单位应就评价指标和办法听取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意见。制定明确的工作流程和决策规则并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和公示。实行代表作评价,精简优化申报材料,不再要求填报SCI论文相关指标,重点阐述代表性成果的创新点和意义。评审过程应严谨科学,遵循同行原则,对评审对象合理分组,遴选合适专家,并合理设定工作量,保障专家有充足评审时间。


六、改进学科和学校评估。减少对学科、学校的排名性评价,坚持分类和分领域评价。对创新能力的评价突出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审慎选用量化指标,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评价的直接依据,评价结果减少与资源配置直接挂钩。引导社会机构准确把握国家方针政策,科学开展大学评估排行。


七、优化职称(职务)评聘办法。在职称(职务)评聘中,学校应建立与岗位特点、学科特色、研究性质相适应的评价指标,细化论文在不同岗位评聘中的作用,重点考察实际水平、发展潜力和岗位匹配度,不以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判断的直接依据。在人员聘用中,学校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前置条件。


八、扭转考核奖励功利化倾向。学校在绩效和聘期考核中,不宜对院系和个人下达SCI论文相关指标的数量要求,在资源配置时不得与SCI相关指标直接挂钩。要取消直接依据SCI论文相关指标对个人和院系的奖励,避免功利导向。


九、科学设置学位授予质量标准。学校应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和培养过程,发挥基层院系和导师的质量把关作用,加强对学位论文的质量审核,结合学科特点等合理设置学位授予的质量标准,不宜以发表SCI论文数量和影响因子等指标作为学生毕业和学位授予的限制性条件。


十、树立正确政策导向。高校、高校主管部门及其下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正确的导向引领学术文化建设,不发布SCI论文相关指标、ESI指标的排行,不采信、引用和宣传其他机构以SCI论文、ESI为核心指标编制的排行榜,不把SCI论文相关指标作为科研人员、学科和大学评价的标签。

来源:教育部、光明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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