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申报 | 松山湖最近的人才补贴政策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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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日期:
7月28日
申报条件: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
在《2020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中企业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上年度在东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具有初级职称、全日制本科的人才。
补贴标准:
注:初级职称、全日制本科的人才申领的为松山湖新引进人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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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日期:
7月30日(网上申报)、8月21日(纸质申报)
申报人员:
通过年度考核、符合相关条件并按增长完成比例分配人员指标的“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协同倍增企业骨干人才
申报条件:
初步申报名单详见《2019年度东莞市“倍增计划”市级试点企业、协同倍增企业骨干人才资助申报指南》。鉴于2019年度“倍增计划”试点企业考核工作以及协同倍增动态调整工作仍在推进中,本项资金资助的最终资格与考核结果挂钩,经考核被视为不能继续享受“倍增计划”政策扶持的市级试点企业、协同倍增企业将取消资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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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日期:
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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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日期: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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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日期:
8月14日(网上申报)、8月20日(纸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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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日期:
8月31日
补贴标准:
在东莞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超过其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15%计算的税额部分,由东莞市给予财政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已缴税额,是指下列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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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日期:
2020年9月20日
申报条件:
1、人事档案在东莞市;
2、2017年1月1日后引进东莞市(引进时间以首个东莞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东莞市限定用人单位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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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日期:
全年受理
申报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本科生须为应届毕业生(自毕业证书发证之日起1年内),本科以上学历者须为2017年1月1日之后首次引进的人才;
2、与所在企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在申报企业工作12个月及以上,并在该企业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或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3、人事档案须迁入东莞市(境外人才除外)。
申请期限:
1、本科生需在自毕业证发证之日起两年内申请;
2、硕士、博士需在符合申报条件之日起半年内申请,逾期不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补贴标准:
1、本科生:15000元,一次性发放;
2、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30000 元,一次性发放;
3、对于工作满一年并落户高新区的博士人才,再一次性给予50000元/人的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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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日期:
全年受理
申报条件:
已落户东莞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中小微企业或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按本办法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
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的标准为每人3000元,一次性发放。补贴的申领受理期限为按毕业证书发证时间起两年内,逾期不予受理。
更多政策申报详情,请咨询杜老师:13538693573。
来源:松山湖人才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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