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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带手机进评标室 会造成废标吗

瑾彧 招标网电子平台 2023-10-07
2月22日,财政部发布了1828号政府采购处理意见,涉及项目江南大学全过程教学管理与服务系统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为方正软件,中标金额192万元。
但是相关供应商对项目进行了四项投诉,前三项没有证据被驳回了,但是第四项成立了,那就是有评标专家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室。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在评审工作开始前,评审专家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或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保管,拒不上交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拒绝其参加评审工作并向财政部门报告。那么如果有评标专家带通讯工具进入而代理机构又没有指正,会造成废标吗?在去年11月江西省赣州市通报2022年招标投标专项治理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二批)中就有个类似案例。有项目出现了评审专家带手机进入评标室,而项目也正常中标执行了,之后联合公安机关进行了调查,确认评标专家携带手机进入评标室行为属实,实际并未使用手机,也没有利用手机或其他方式干扰评标。处理结果是不影响招标结果,但是对专家进行了通报批评。江南大学全过程教学管理与服务系统采购项目的处理也是这样,项目本身不受影响,但是要求代理机构限期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八百二十八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CCGWX2022-032

二、项目名称:江南大学全过程教学管理与服务系统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湖南强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C4栋5层505号

被投诉人1: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苏州高新区潇湘路99号1幢101室5-8F、19F

被投诉人2:江南大学(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1800号

相关供应商:正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紫霞街176号互联网园2号楼301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2为:采购人、代理机构未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投诉事项3为:采购人、代理机构质疑答复违反法律规定。投诉事项4为:评审专家携带通讯设备违反评审纪律。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2、3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4成立。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质疑改变中标结果未依法书面报告财政部门的问题限期改正;责令代理机构就评审现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3年2月21日

文章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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