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法律常识】身份证丢失被冒名贷款,身份证主人需要承担责任吗?

2017-07-13 德衡律师集团

导读: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证件主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手机、银行卡、身份证一起丢了,我们该怎么办?




案情简介


在校大学生小刘在老家的菜市场被人盗走提包,包中有身份证,学校的图书证、饭卡,一张银行卡以及一部手机。由于只有几十元现金,而手机又比较旧,便没有报警,而是在第二天重新补办了所有证件。半年后,她不断接到各类催款信息,其中不少是网贷平台,甚至有人找到小刘的学校让她还款。


小刘统计了接到的催款通知单、电话,还查了征信纪录,发现在超过10家网贷平台有贷款,欠款超过10万元。其中有两家公司的记录已被录入征信。在催款时,一家催款公司向她提供了当时的资料审核过程:一名女子手持小刘的身份证和图书馆借阅证进行实名认证,其手中的身份证正是当时丢失的那张。小刘发现,该女子的签名字迹与自己明显不符。


法律怎么说


身份证丢失被人冒用,证件主人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要不要“挂失”和登报声明?此前,公安部在回答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须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表示,在确认借款无效后,所谓的借款合同将不成立,小刘无须偿还贷款。如果征信受到影响,还可以请金融机构进行澄清,如果金融机构拒绝,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在确认借款无效后,小刘还可以主张名誉权侵权,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还能索要经济赔偿。


发放贷款的网贷平台是否可以追责呢?如果是由网贷平台直接放款,且存在与对方恶意串通的情况,那么可以进行追责;但如果网贷平台只是中介,那是不需承担责任的。



来源:案海说法

转自:法律小常识


特别提示

凡本微信公众平台标明“转自”或“来源”的作品,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平台所有,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供读者学习、参考。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微信后台留言,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非常感谢!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您致电本微信平台发布的各地律所联系电话或专业律师联系电话,也可直接拨打德衡律师集团客户服务中心全国免费咨询热线: 800-8600-880、400-1191-080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