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际关系中,最难拿捏的是分寸。关系再好,也要有分寸感。合理的分寸感,有利于在交集中互相熟悉,在熟悉中互相理解,在理解中互相尊重。分寸感不是处事圆滑,而是言行得体,既不显得生分,也不显得过分。
在社会现实中,对同一件事,每个人心中都会有自己的看法和想法。但是,看归看,想归想,待要说出来,就需斟酌一番了。在有些情况下,人们嘴边的说法,同内心的看法想法并不一致。心直口快不见得就是坏人,但却有可能坏事。
一家人生了个男孩,抱出来给大家看,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喜事,照例应该美言几句,可有人偏偏煞风景,说这孩子将来要死的,于是遭到大家一顿合力痛打。鲁迅在哲理散文《立论》中所设置的这一叙事场景,每每读来,都觉得不可思议,世间怎会有这等怪事发生呢?可回头仔细想想,类似的情形却并不少见。说那孩子将来要发财要做官,虽然是客套话,当不得真,但也算是“借您吉言”;说那孩子将来要死的,虽说是必然,但乌鸦嘴式的直白的确该打。有人以为,鲁迅借助这一场景尖刻地讽刺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的现实世相。其实非也。鲁迅所要针砭的,并非这类所谓的毒舌,而是在谎话和真话之间打哈哈的滑头。
所谓滑头,说的是那些“不说好,不说坏,谁也不见怪”的人。他们以圆滑世故立身,看起来居中公允,其实一点也不老实。说话讲究艺术性,体现的是一个人的胸襟和涵养,但这并不等于丧失做人的原则,用好话文过饰非,以文辞欺世盗名。关键的问题是,如何表达才能既客观又得体。说到滑头,不能不提胡旦。北宋太平兴国年间的国史馆修撰胡旦,晚年因眼疾在家闲住。一天,国史馆的人商议为一高官写传记。这个人年轻时地位低贱,曾以杀猪为业。隐讳这个情况吧,就不是如实记录;照实写出来吧,又怕过于唐突而得咎。史官们实在想不出好办法,于是就一起去见胡旦。胡旦说,为什么不说这个人年轻时曾操刀割肉,表示自己有宰割天下的志向呢?史官们听后无不叹服。胡旦的“睿智”固然让人钦佩,但通过辞色溢美的方式为人作传,未免失之圆滑世故,哪里还有客观公正可言?类似胡旦的例子,于今并不少见。例如,有人把损坏文物称为“保护性拆除”,把互相输送不当利益叫做“礼尚往来”,把剽窃抄袭说成“过度引用”……诸如此类的辩解,说出来艺术多了,看起来温和多了,听起来是换了个说法,而事件的性质,正是在这种“换个说法”的忽悠中被遮掩过去,变得轻描淡写。说到底就是帮丑闻遮羞,为劣迹掩盖,这就不是得体,而是滑头,甚至有些还涉及原则问题了。
作者:王兆贵
文章来源:《前线》杂志2020年第11期,原标题“得体与圆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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