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语出汉代刘安编纂的《淮南子·氾论训》。原文是:“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政教有经,而令行为上。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百川异源,而皆归于海;百家殊业,而皆务于治。”
意思是:治理国家有常法,但利于百姓是根本;政令教化有常规,但有令必行是上策。如果对民众有利,就不必非效仿古制不可;如果事情周密稳妥,就不必非遵循旧法……百川源头各不相同,最后都归于大海;百家学说各有擅长,但都以天下太平为追求。
何为利民?简单来说,就是让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孔子看来,利民的首要任务是使百姓先富起来,然后在富民的基础上教化民众,使其能够富而不骄、富而好礼。管子认为,“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为此他还设计出一系列鼓励农民广积五谷的方案。比如,实施“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赋税标准;劝导农民精耕细作、因地制宜,使“务地利”等。百姓能不能过上好日子,与政权的兴衰存亡密切相连。这一点,历朝盛衰有着充分诠释与印证,以民为本、以民为重也因此成为我国古代治国理政的基本理念。汉文帝、汉景帝时期,轻徭薄赋,与民休息,注重节俭,所以社会安定、百姓富裕。据《史记·平准书》记载:到景帝后期,国家粮仓非常充实,新谷子压着陈谷子,一直堆到了仓外;府库里大量铜钱多年不用,以至于穿钱的绳子烂了,散钱多得无法计算。正是文景之治打下的坚实基础,为汉武帝后来征战匈奴、开辟疆土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保障。唐初君臣亲历隋朝衰亡,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更加注重以民为本。《贞观政要》记载,唐太宗曾对侍臣说:“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若损百姓以奉其身,犹割股以啖腹,腹饱而身毙。”还说:“凡事皆须务本。国以人为本,人以衣食为本。”清代万斯大在其《周官辨非·天官》中表明观点:只要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官员任上是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还是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百姓眼中看得分明,历史亦自有公论。流芳千古者有之:东汉刘宠为官,剪除苛税,禁查非法,深得民心。他离任会稽太守时,几位鬓发斑白的老人以钱馈赠,刘宠盛情难却,“遂各选一钱受之”,留下“一钱太守”的美名。明代况钟任苏州知府时,体恤百姓、护民如子,三次离任都被百姓联名上书请求留任,“士耆民庶咸候上道,且控舆卧辙”,传下了“三离三留”的佳话。遗臭万年者亦有之:五代时期赵在礼在宋州为官,任上弄权谋私、鱼肉百姓,以致民不聊生。他离任时,乡民欢呼雀跃,奔走告知,相互祝贺道:“眼中拔却钉矣,可不快哉!”南宋末期奸相贾似道,擅权误国、贪婪无度,极尽搜刮民脂民膏之能事,百姓弃之恶之。随着时代发展,利民的方式和内涵有所延伸拓展,但其作为根本执政理念的地位没有变。当今世界正经历新一轮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很多。既把握历史规律、吸取经验教训,又不拘一格、变革创新,始终以为百姓谋幸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抓住了这个“本”,就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不断夯实群众基础和执政根基。
作者:曹溢
文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12月14日,原标题“治国有常 利民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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