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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能者多劳”遭扭曲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昕在《人民论坛》上撰文指出,在很多组织包括各级党政部门中都存在一定程度的所谓的“能者多劳”现象,“能者多劳”有两层含义。
一层是表面上的含义,即只有能者才能多劳。因为你多劳,所以你是能者。
另外一层是潜在的含义,即因为你是能者,所以必须多劳。多劳是能者的责任和义务,但多劳并没有多得。
在现实中,往往后一层含义的味道更浓一些,因此,“能者多劳”就成了一个明夸实贬的说法,明摆着是欺负“活雷锋”。

要想理解现实中的“能者多劳”现象为何是不合理的,就必须清晰地回答这样三个问题:
一是能者凭什么要多劳?
二是能者多劳的限度在哪里?
三是能者多劳是否掩盖了某些不良现象?
“能者多劳”是需要满足一定前提条件的。如果“能者多劳”的前提是多劳多得,那么“能者多劳”也就不至于产生反讽的含义。但我们在现实中见到的情况却恰恰相反,很多能力强且干得多的干部,往往并没有比同级别的其他干部得到更多的晋升机会和更高的薪酬。
不仅如此,在追责机制不断强化且普遍化的背景下,一些多干活的人还面临“多干多错”的尴尬困局。
而那些少干甚至不干活的人反而在享受着“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福利。长此以往,在党政机关中很可能会助长“劣币驱逐良币”的风气,使那些本来能干的人要么选择离开,要么也学会磨洋工甚至不干活了。

“能者多劳”超过一定的限度会对能者本人产生诸多危害。能者可以多劳,但不能变成“过劳”,因为“过劳”会对那些能干事且愿意干事的干部造成多方面的损害。

首先,人的身体和心理承受能力都是有限度的,过重的工作负荷或过于繁忙的工作必然会对干部的身体和精神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

其次,工作占用太多时间必然会挤占干部的个人生活时间,使他们很难在工作和家庭之间做好平衡,进而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他们的家庭和谐。

最后,过于繁重的工作还会导致能者没有时间进一步提高自身。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很多党政部门,尤其是任务繁重的基层单位,“多劳”往往最终演变为“过劳”。

“能者多劳”积极的一面,往往掩盖了组织中存在的“慵者逍遥”这一不良现象。很多单位中,多劳的能者背后往往隐藏着一批尽可能少干事甚至不干事的逍遥者或闲人。

事实上,这些能者之所以不得不多劳,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部分原本属于这些闲人分内的工作职责或任务被转移给了能者。抑或因为能者不得不承担组织需要完成的大量临时性工作任务。

跟很多党政机关尤其是基层单位的干部交流时,最经常能听到的一句口头禅就是“忙的忙死、闲的闲死”。很显然,这种掩盖了“慵者逍遥”的“能者多劳”,不仅对那些积极工作的干部极不公平,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污染了组织文化。


作者:高阳辑


文章来源:《北京日报》2021年4月26日

责任编辑:小林

版式:小林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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