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向在《列女传·卫灵夫人》里,讲述了春秋时蘧伯玉不为冥冥堕行的故事。
话说卫灵公与夫人夜坐,听到车马轰鸣声,至朝廷宫门前而消失,过后又隆隆作响。卫灵公问夫人:“知道这是谁吗?”夫人答:“这一定是蘧伯玉。”卫灵公问:“你怎么知道的?”
夫人娓娓道来:“我听说,尊崇礼义的诸公路过宫门前,都轻车简行以示敬意。那些忠臣和孝子,不为昭昭信节,不为冥冥堕行。蘧伯玉,乃卫国的贤大夫。仁慈而有智慧,我觉得在这种事情上,他一定不因愚昧而不顾礼节,因此推测是他。”卫灵公派人去查看,果不其然。
冥冥者,私下、暗地里也。冥冥之中,只有天知、地知和我知,自然无人监督。于冥冥处鉴别一个人的操行,当准确无误。蘧伯玉是一位品行端正的真君子,他不在昭昭处故意“表演”高尚的节操,也不在冥冥处堕毁自己的德行。凡贤能之士,都自觉坚守的底线,就是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心口如一、台上台下如一、人前人后如一。
不为冥冥堕行,只有忠孝者才能自觉践行。因为,不为冥冥堕行者,是规矩于心的自律,是品行高尚的自然表露。不同于“阴阳人”,更有别于两面派,他们只有一副面孔,不屑于玩变脸术。看官或问:不为冥冥堕行很难做到,此类人是否凤毛麟角?非也。历史上不为冥冥堕行者多矣。仅春秋时代,因名气大而传颂至今的就有晏婴、孙叔敖、子产等。东汉的杨震,以“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为由,深夜严拒礼金。宋朝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也讲述了“阅私信不用官家烛”的故事,说的是北宋时博州李姓州官,某晚接到上官公函,展在官烛下阅读。突然,他将官烛熄灭,点燃自己的蜡烛阅读,只因信中谈及家事,令人感佩不已。
倘若翻阅浩繁的地方志,不为冥冥堕行的官吏,更是不胜枚举。《灌县志》载,绰号“王草鞋”的王瑚,清光绪二十六年出任灌县知县,就以南宋真德秀《西山政训》中“万分廉洁,止是小善;一点贪污,便为大恶”为座右铭。纵观王瑚数十年的为官生涯,确将不为冥冥堕行铭于心、践于行,成为民国初期著名的循吏。民国七年,灌县又迎来了颇似王瑚的知事盛一晋。上任伊始,他就穿着草鞋布衣在灌县巡视,灌县境内几乎遍布了他的足迹。这两位同有“穷县长”的雅号,更因不为冥冥堕行,展示了堂堂正正、清清爽爽、坦坦荡荡的品行,百姓至今感念。能吏寻常见,洁心须苦修。凡是史上的循吏、廉吏等贤能者,大抵都具有不为冥冥堕行的底色。他们慎独慎微,律己自持,不为冥冥堕行已成为信仰,一腔热血奔涌不息。无论昭昭,亦无论冥冥,绝不随波逐流,将自己的清誉毁弃。其实,不为冥冥堕行,只要真心去做,便人人做得,关键在于修心性、拒诱惑。
作者:张树民,辽宁省杂文学会副会长、沈阳日报报业集团高级编辑
文章来源:前线客户端;转载请注明微信公众号“前线理论圈”
版式:林苗苗
责任编辑:丁兆丹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投稿邮箱:qianxianwan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