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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血!男子出轨生子被老婆抓到,不想家中养了13年的儿子却不是亲生…

2017-11-28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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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句话是多少人的幸福愿望

然而在现实中

广东梅州一对夫妻将

本该幸福美满的日子

活生生演成了一部“狗血剧”

那剧情…简直就是

反转反转再反转啊!


丈夫张某与妻子陈某于2001年认识,恋爱一年后结婚,2004年生育一子小涛。婚后双方常外出打工导致长期分居,夫妻感情出现裂痕。面对这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张某于2015年8月诉至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但考虑到家庭和孩子,遂撤回起诉想给夫妻彼此一个和好如初的机会。

丈夫与他人出轨生子被抓正着

不料,这位看似充满责任心的父亲其实早已与其他女人同居生子。2005年10月,妻子陈某从他处得知丈夫出轨消息,她闯入其在东莞经营的店铺,发现了“第三者”与丈夫的私生子,盛怒之下陈某打电话报警。



后与张某在东莞某派出所达成协议,内容包括:张某与第三者断绝关系,两人生育的小孩由第三者单独抚养,张某支付15万元给陈某作为出轨补偿。协议订立后,张某先支付了3.8万元给陈某,约定在2017年5月28日前付清余款。


你以为就这样结束了吗?


剧情的大反转来了

↓↓↓

张某一直怀疑儿子不是亲生的

于是偷偷地对孩子小涛

做了亲子鉴定

鉴定结果令人瞠目结舌

小涛还真不是他亲生的…


一想到傻乎乎

养了别人家的孩子13年

张某怒不可遏

将陈某告上法庭

妻子:离婚可以,抚养费你掏!

在庭上,张某称他与妻子陈某的夫妻关系早已破裂,请求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由于小涛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请求法院判决小涛由陈某抚养,并要求陈某退回3.8万元的小孩抚养费。


对此,陈某称她同意离婚,也会负责抚养孩子小涛,但全部抚养费由丈夫张某承担,且3.8万元的出轨赔偿费是丈夫按协议书所支付的,不予退回。


日前,梅州市五华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法院准予二人离婚,双方的补偿协议合法有效,对于张某要求陈某返还已支付的3.8万元不予支持,另张某非小涛的生物学父亲,故其抚养由其生母陈某负责。

依据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陈二人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双方分居时间已满两年,夫妻感情现已彻底破裂,而且陈柳亦同意离婚,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张某赔偿陈某15万元以作为对其出轨的一种补偿的协议是在派出所主持下达成的,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虽然张某非小孩的生物学父亲,他支付的3.8万元与小孩无关,张某诉请陈某返还其3.8万元理由不足,不予支持。


网友评论


美好明天:人们不是常强调要三观一致吗,这明明就是天生一对呀!还离什么婚,如果我是法官,我判他们下辈子还要做夫妻……


冷血:哈哈,原来都是爱玩之人,何必只揭别人的短呢。


江鸟:谁过错谁担责,虽然在派出所主持下签订补偿出轨协议,但是,是在没有确定孩子亲子鉴定前,故应予撤销,方显公平。


yumay:一个巴掌拍不响。男的出轨时万万没想到自己养的13年的儿子不是自己亲儿子,那是自己活该!如果不是这件事情,都不会发现儿子不是自己儿子,本来是老婆的过错,现在好了自认倒霉吧。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满满的人生套路啊!


来源:新快报、现代快报

审核:王轶男

责编石玉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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