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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香坊区关于实行部分区域临时性管控措施的公告

香坊区关于实行部分区域临时性管控措施的公告


  为坚决有力处置突发疫情,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力争用最短时间和最小成本实现社会面清零,经香坊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0月3日10:00开始对部分区域实行临时性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临时管控范围:哈平路、前卫大街、学府路、绥满高速合围区域,永胜村。


  二、上述区域居民除疫情防控、应急、保供行业人员以外,此期间非必要不外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每户每天可以安排1人外出购买生活用品,外出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所有人员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配合做好风险排查等防控措施。


  三、区域内居民要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即检即回。


  四、区域内各交通道路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经停该区域的公交、地铁、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需要绕行甩站。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服务保障车辆由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出入。


  五、区域内除保供超市、药店、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早市、夜市停止营业。企业具备闭环管理条件的,可以实行封闭式生产。外卖、快递等从业人员要做好防护措施,不进小区、村屯,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责任,保持积极良好心态,不恐慌、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积极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


  七、区域内人员赋黄码。请区域内临时外出居民尽快返回,返回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八、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拒绝接受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以及借机滋事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哈尔滨市香坊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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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于海霞编辑:张靖晗责编:李树江审读:王福才审核:静伟广告业务联系电话:0451-84691043原创文章版权归生活报社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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