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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明确:感染新冠,最后一次核酸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献血
12月17日,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修订的《血站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引(第二版)》(点击查看原文)。
一是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新版工作指引删除关于密接者、次密接者以及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者暂缓献血有关内容。
二是提出接种基因重组疫苗与接种灭活疫苗后暂缓献血48小时。
三是综合国际做法和我国情况,明确感染新冠病毒(重型和危重型除外),最后一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阳性结果7天后可以献血;重型或危重型感染者,康复6个月后可以献血。
四是目前全球尚无新冠病毒通过输血途径传播的报道。为最大程度保障血液安全,在血站普遍实行的献血者回告政策中继续保留关于新冠病毒感染的回告内容,将回告时间缩短为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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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都市报、国家卫健委官网
编辑:张佳玫
责编:李树江
审读:王福才
审核:刘凤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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