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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共济”最多可绑定5名使用人…哈尔滨市医保部门重要提醒!

近日,哈尔滨市医保部门发布提醒,目前,哈市医保系统的“掌上医保”升级改造后,新版微信端医保服务平台可提供更稳定、更快捷、更流畅的网上办事体验,涵盖查询类、经办类及凭证打印类等47项功能,市民可通过网上办理更便捷。

首先关于“异地备案”掌上办。医保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需要办理“异地备案”业务的参保人,可通过手机随时随地按需申办。

例如:哈市参保人陈某,退休后随子女居住在北京市,陈老足不出户即通过“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异地备案申报,审批通过后,可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持“社保卡”前往北京的医院(国家异地结算平台的定点医院)就医。

同时,哈尔滨市在实行赴海南“候鸟”人群、在哈高校大学生“两城一家”政策的基础上,全面实行“两城一家”全国通办,已办理异地备案的参保人在备案地和哈市均可享受医保就医待遇,进一步减轻了参保人员“垫资跑腿”压力,有效满足了哈市参保人群异地就医需求。

同时,关于“家庭共济”随心绑。“家庭共济”功能可进行家庭成员间共济个人账户的绑定、查询和解绑操作,每名职工最多允许绑定5名使用人。开通家庭共济功能后,哈市城镇职工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在哈市参保的职工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已完成家庭共济关系绑定的使用人,在住院结算、门诊药店购药过程中使用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时,自动启动家庭账户共济,账户消费顺序为,先消费使用人本人的个人账户,使用人个人账户消费空后,自动启动共济人个人账户,无需办理其他操作。在使用的过程中如果不再需要共济账户,可及时办理解除绑定。异地直接结算暂不开通家庭共济账户支付功能。

此外,“电子印章”也可打印。据介绍,微信公众号中的打印类功能可支持个人参保信息、缴费证明、门慢门特信息及结算流水等相关凭证的打印,并且所有打印内容均加盖了电子印章,同时可进行PDF版文件下载导出。进入相应打印功能界面后,点击右上角的“下载”按钮,进入打印功能下载界面后,按照指示点击相关按钮进行凭证下载(请勿点击“返回”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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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秋实

编辑:邓明娟

责编:李树江

审核:张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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