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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无权知道雷洋案赔偿数额,但是我有权知道!

2016-12-29 何小方 混世魔王

29

Dec

雷洋案的结果公布后,老魔只说“减肥保命”。

不过好友何小方不甘于这个结论,他要“另辟蹊径”。

虽然夜太黑,这条路走不通,但道理是通的。

做为好友,宁可不“保命”,也要给他一条“径”,发出来罢。



陈有西无权知道雷洋案赔偿数额,但是我有权知道!

文∣何小方


雷洋案算得上2016年的政法大戏了,从一条鲜活生命悄无声息的消逝,到校友呐喊疾呼,社会沸腾,再到中央关切,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每一个步骤都牵动了无数法律界或关注社会转型与人权保障的人士的心。年终岁尾,这一出大戏竟是以出乎很多人预判的方式落幕了:检察机关做不起诉决定,公安局私下赔偿。这样的处理是一环扣一环的,检察院不起诉,受害人家属不自诉,这个案子就此打住了,相关责任也就一团锦被盖住,遮住了羞耻,大家欢欢喜喜过年。


别人说过的话,就不讲了。陈有西说雷洋家属与公安局签订赔偿协议“私了”了,具体赔偿的数额和其他信息他不知道。其实作为雷洋案代理人的陈有西大律师确实没有权利要求雷洋家属告知赔偿的具体情况。陈有西大律师虽有机会更多接触案情,但其权限受限于家属授权与《律师法》的规范。当委托人不需要他知道的时候,他即无权要求知道。虽然他为本案积极奔走,辛苦了很长时间,经历了很多坎坷,但是一个律师的职责与职权一般来讲要止于当事人授权。


但是在网传有天价赔偿的背景下,我虽为一个升斗小民,却是不容小觑的一名光荣的纳税人。换句话说,北京市公安局的大老爷们需要考虑一下,你们做错了事,你们要赔偿受害人,你们要高价甚至天价的赔偿来堵住当事人的嘴,好能全可你们的面子,可是你们也要注意,你们没有生产过一砖一瓦,你们没有种过一颗米一粒粟,你们大笔一挥发出去的白花花的银子,乃是我们这些升斗小民的血汗,是我们这些纳税人的钱!我们至少有权利知道,我们的血汗钱被你们大笔一挥发出去了多少!


政府行使公权力是社会管理的必然,是社会良好运行的基本保障,都是公权力的运行应当公正公开,这是当代政治文明最起码的底线,是执政者最起码的政治道德。如果公安局为了自己遮羞,用天价赔偿堵住当事人的口,不但不利于人权的保障,反而侵害了纳税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更容易让公权力的运行中滋生腐败。


在这里我要正告那些高高在上的大老爷们,陈有西大律师可以不知道这个背后的协议价码是多少,但是你要让公众知道,要让我们这些为你们的愚蠢做法掏银子买单的纳税人知道,你们花了多少钱,花得对不对,我们有权利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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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奥会都闭幕了,没看过程,来看个结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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