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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注意了:“加个微信”很危险!

点击关注👉 逍遥岛主 2021-04-27


这几天,一篇《不要害了你在政法系统工作的朋友,这些事请免开尊口!》的文章很火,“这些事”是哪些事?文章罗列了几条——

这样的罗列挂一漏万,说明对三个规定理解领悟还不够深刻,还需要继续抄笔记加强学习,“三个规定”说的很清楚,别说“帮忙”了,“打探”都不行。

身为政法干警,经常会面临困扰与考验:一边是亲情、友情,抹不开的面子;一边是党纪、国法,越不过的红线。

当前下正在深入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也将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集中整治的六大顽瘴痼疾之一。

所以,对政法干警来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三个规定”存在手机中,遇到打探的,直接回他个“三个规定”。

“加个微信”,已经成了当下社交的启动模式,为什么说“加个微信”很危险,因为,加了微信就是“朋友”了,特别是律师与法官加微信,他代理的案件你还能审吗?

你可能说这有点过了吧,法官与律师加个微信为了更好沟通案件,不好吗?好吧,你认为是为了工作,他们认为你被“围猎”,这事儿,说不清。

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在一起要求法官回避的案件中,就遇到了这样的问题,法官与律师是Facebook上的好友,是否在在法律上足以让法官从该律师代理的案件中被取消资格?

Jorge Labarga法官就强烈要求,法官不要使用Facebook,他写道,法官在社交网络上与律师交朋友会招惹麻烦。

佛罗里达州道德咨询委员会也认为,法官与律师的社交网络好友关系会违反佛罗里达州司法行为准则:“法官不得传达或允许他人传达这样一种印象,即他们一种处于特殊的、可影响法官的位置。”

所以,对你政法系统工作的朋友正确的姿势应该是,只要涉及具体案件,别拐弯抹角“我就想问一下案件有什么进展”、“我只是想催一下能不能快点”。

朋友圈里有几个法官、检察官朋友,这可是免费的咨询资源,要想问问题怎么办?也好办,把你问的问题简化成法考试题模式,比如,张三欠李四一比工程款,王五做担保……

如果微信好友真可以作为回避的理由,那不见得是坏事,遇到棘手的案件,来,代理人,咱加个微信。然后,到领导那边:你看,代理人是我的微信好友,我申请回避!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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