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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法官时,觉得自己办的案子都很铁;做了律师,觉得他们判的案子水分多!

点击关注👉 逍遥岛主 2021-04-27


我们几十个辞职的伙计组了个微信群,大家经常在群里忆往昔峥嵘岁月稠,回忆一下蹉跎岁月里那些跑丢的情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们这群人很容易达成共识,比如对于“辞职你后悔过吗?”这话题,意见就很统一——特别后悔,后悔辞得太晚了。

有一天群里突然发起了这样一个话题:你对现在的法院判决有什么评价,不要说代理的个案,说说整体的评价。

这对于一群过去经常评判别人起诉状、答辩状、辩论意见,如今却只有被评判份儿的人来说,憋得很久了。哥不做法官好多年,哥只想好好吐吐槽。

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兜,但不由自主的还是成了“审委会”,大家分别拿自己代理的,认为判决不公的案件求安慰,有的还晒出了判决书。

“我提交的证据一份都没有被采纳,这简直就是瞎胡判”、“我的答辩意见很充分,但都被驳回了,裁判文书不是在说理,简直就是在逐条批驳我”……

群主弱弱地来了一句:“你们当年的案件,难到就没有上诉的?没有被改判的?”群里突然寂静下来。靠,评判别人很爽,自我揭穿却有点难为情。

沉默被一个群友打破:“有,当年写年终总结,老把没有一件案件被上级改判发回作为自我标榜的资本,自从有年一案子被改判,就再也没脸这样写了,谁还没有失贞的第一次”。

“那你觉得是你自己判错了吗?”群主问,“不,我到现在仍然觉得是二审判错了,当年也提了申辩意见,但人家理都不理我,谁让人家是二审呢!”

一番讨论之后,共识又达成了:大家过去当法官,都觉得自己办的案子公正得不要不要的,如今做了律师,觉得他们判的案子多判得糊里糊涂的。

群主说:“相比我们那个年代,现在体制内的平均学历大大提高,员额制改革之后,法官职业化专业化基本实现,你们这样说,难道真的是法治在倒退么?”

群里又是一阵死寂。我发现群主这货是高,高家庄的高,高就高在当大家都自以为站在公正的高位,义愤填膺甚至口吐莲花,讨伐各种司法不公的时候,他总能泼过来一盆冷水。

不过确实,他的话还是引起了大家更深刻的反思。法律人如果不倔犟,那他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法律人倔犟起来,就很难听进他人的反对意见。

这也许正是“判断权”的特性,不管是证据取舍,还是事实认定,或者观点适用,都是在深思熟虑基础上作出的。这种判断一旦做出,他肯定首先自己认为是绝对正确的。

那么任何相左的意见,他当然就会认为都值得商榷。“听不进反对意见”正是法律人的职业素养。不管是法律共同体、还是所谓法律思维,在很多个案认定上往往都难以让不同的主体认识一致。

如果这种分歧不是发生在上下级,而是发生在法检之间,发生在责任追究之中,涉及错案还是枉法裁判,是水平还是主观故意,就很凶险了。

虽然大家对“错案责任追究”、“终身责任制”耳熟能详,但到现在也很难找到“错案”的具体定义到底是什么,它与枉法裁判、罪与非罪的边界到底在哪里。

屁股决定脑袋,所谓的“公正”,只不过是自以为的而已。就像我们这一帮人,换一换位置,马上就会有另外一种想法。你以为的公正,也可能最后却成了埋葬自己职业生涯的一抔土。

群主最后说:如果你们觉得判决不公,可以上诉;上诉状可以反驳裁判,但不可以评判法官;可以与法官争论,但不可以与法官死磕。他们,就是当年的你们呀!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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