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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填错一个字,法官助理被逼辞职,这样的“零容忍”让人寒心!

点击关注👉 逍遥岛主 2021-05-09


公众号“烟雨法明”的一篇文章,看罢让人五味杂陈——法官助理把传票上的开庭日期写错了,被相关当事人在网上炒作,处理意见出来了——法官助理引咎辞职!



王成忠枉法裁判案件的争论还在继续,一字错误“被辞职”的事件又起。法官,不光办的每一个案件都是自己的人生,连一个字都决定着自己的命运,试问,还有哪种职业的风险可与法官匹敌?


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这只是一个笔误。传票刚发,就不能打个电话询问一下,是不是日期填错了?至于这么上纲上线网上炒作吗?把人家十几年寒窗又高考、公考、法考好不容易得来的饭碗砸了。

很显然,这张传票图片要么是当事人传到网上的,要么是委托诉讼代理人传到网上的,那我倒要反问一句,你们的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就能保证不会出现任何差错,有哪个法官因为你错了一个字,裁定驳回,或者上网炒作你不负责任的?

我在体制当书记员的时候,经常看到起诉状出现错别字、数字错误甚至表述错误、主体错误的,不会产生太大歧义,就算了,如果确实可能影响到诉讼权利义务,也多是通知当事人修改一下。


人家不就一个法官助理,说白了不就是填填文书、送送材料,又不对你案件的审判结果有决定权,多大仇多大恨,至于这样整人的吗?

在体制内时,开会听到领导经常说两个高频词汇,一是“视当事人如亲人”。这话似乎很有政治正确性,在体制内做的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活儿,从情感上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能更好的提供“服务”。

亲人,不管是血亲还是姻亲,都是以某种特殊情亲关系为纽带,当事人只存在于当事,怎么可能成为亲人?哪有这样的亲人?即便是路人,撞到了,踩脚了,也应该有起码的容忍对不?

领导经常说的另一个高频词汇,就是“零容忍”,确实,网上炒作、负面舆情,可能会对单位的声誉造成一定的影响,但那也不是逼人辞职的理由,适当的“容错机制”呢?

领导自己就不会出错吗?你在大会上读错一个字就会引咎辞职吗?“零容忍”再走一步,不就是没人性化?有时候刀刃向内的铁腕管理,恰恰反映了领导不担当。这样的处理结果,委实让人心寒!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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