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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在香港丟垃圾罰三千

香港文匯報 香港文匯報 2022-12-15
香港文匯報訊

特區政府近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為更有效打擊亂拋垃圾、店舖阻街和棄置廢物等問題,建議提高《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條例》下表列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其中,亂拋垃圾定額罰款建議由現時1,500元倍增至3,000元,店舖阻街及非法擺放廢物罰款更由1,500元提高3倍至6,000元。政府將展開為期一個月公眾諮詢,預計最快明年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有關修訂條例草案。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到其中一個衞生黑點了解,發現該處阻街問題嚴重,不少居民直言政府部門若不加強執法,加重罰款也是治標不治本,並促請政府多管齊下改善市容。


香港仔大道與東勝道相連的一條後巷,放滿貨物及棄置的發泡膠箱和紙皮箱。(香港文匯報記者劉明 攝)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下周二將討論提高定額罰款事宜。根據特區政府向委員會提交的文件表示,現時《定額罰款條例》9項表列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自2003年6月起未曾調整,一直維持1,500元,有需要提高罰則以增強阻嚇力,並強化市民守法意識。在各項表列罪行中以針對店舖阻街的「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最嚴重,由2019年的15,022宗投訴增至去年23,510宗,增幅約57%,反映店舖阻街問題日益嚴重。


後巷如貨倉 放滿雜物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到被政府列為店舖阻街衞生黑點的香港仔大道與東勝道一帶直擊有關情況,發現有部分店舖非法在公眾地方擺放雜物,其中一條由香港仔大道與東勝道相連的後巷,更儼如店舖的貨倉。有雜貨店將貨物擺放在後巷內,店舖人員到後巷取貨,還有不少棄置的發泡膠箱和紙皮箱堆積,令後巷阻塞。


香港仔東勝道與湖北街交界有食肆公然在行人路上堆滿雜物和廢物。(香港文匯報記者劉明 攝)


東勝道與湖北街交界更有食肆公然將大量紙皮箱、膠盤及汽水盤等雜物放在門外兩旁的行人路上,對途經的行人構成阻礙。香港仔大道亦有蔬菜店舖將少量發泡膠箱和膠籃等放在行人路邊的欄杆外,雖未有阻塞行人路,但若有關雜物跌出馬路,或影響行車安全。


違例者當罰款是「交租」

據政府提交予立法會的文件指出,政府已對店舖阻街罪行加強執法,發出的罰款通知書數目由2019年約7,612張增至去年14,897張,但部分違例店舖經營者將罰款當作非法使用公眾地方的租金,故食環署今年10月起採取新執法策略,包括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移除違法擺放的阻街貨物,並在短時間內重複發出多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政府認為,有需要對店舖阻街的罪行大幅增加罰款額,以收阻嚇作用,建議把相關的定額罰款由1,500元增至6,000元。執法人員可循簡易程序或可公訴程序提出檢控,政府建議修訂若提出檢控,可由第二級罰款即5,000元及監禁3個月,改為第四級罰款即2.5萬元和監禁3個月。


去年清理非法棄置建築廢物逾2000噸

針對非法棄置大量建築或其他廢物的「非法擺放廢物」罪行,執法人員2019年至去年發出的定額罰款通知書由173張增至264張,上升逾50%,政府去年在公眾地方清理的非法棄置建築廢物超過2,000噸,部分違法承辦商把罰款當作棄置建築廢物的經營成本,故建議有關罪行的定額罰款金額亦大增三倍至6,000元。


至於「將扔棄物或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罪行,過去三年投訴亦有增加,去年就有關亂拋垃圾行為發出46,437張定額罰款通知書,為各表列罪行之冠,政府建議有關罪行與其他6項表列罪行如在公眾地方吐痰、犬隻糞便弄污街道等,定額罰款金額亦倍增至3,000元。



文件提到,政府曾考慮是否推行「累進式定額罰款」,即第二次及其後定額罰款要提高,但需要一個實時和完整的資料庫,預計會令現場執法程序更繁複,亦增加執法人員和市民爭拗機會,衡量利弊後認為提高定額罰款金額,並因應情況向短時間內重複違例者發出多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更有效和合乎成本效益。


議員:須透過有效執法管理商戶


多名立法會議員贊成特區政府提高「垃圾蟲」的罰則,同時建議加強執法,將法律的阻嚇性落到實處。立法會議員陳學鋒昨日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港島南區香港仔一帶店舖阻街問題長期嚴重,有些商戶將後巷等公共地方當作自家貨倉,堆積雜物,阻礙行人,有時行人需要走出馬路才能避開雜物,更影響行車安全,認為政府有必要使用更嚴厲手段才能解決有關問題。


陳學鋒指出,政府展開打擊衞生黑點的工作已有數月時間,商戶和市民已接受了足夠教育,明白自身有責任維護市容,但目前看來僅靠教育宣傳效果仍然不夠,特別對商戶管理,必須要透過有效執法。「希望有阻街情況的檔口能夠自動自覺搬走貨物,店舖地方不夠不是理由,因為街頭屬於公共地方,如果每個人都這樣想,豈不是人人都能夠非法佔用?」


對於有小店店主反映6,000元罰款金額過高,影響生計,陳學鋒認為,罰款是因應違法情況,「不阻街就不會有人罰你錢」,相信提高罰則可相應增加阻嚇性。


打擊衞生黑點見效 盼有持續性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民建聯鄭泳舜昨日亦表示,歡迎政府建議提高定額罰款水平,但重點在於政府要更有效執法。


他指出,過去曾有檔主在食環署執法人員檢查時,就將貨物移開,執法者離去後又一切照舊,故希望巡查能夠更具成效,建議政府制定執法行動指引,避免執法人員與店舖出現爭拗,提供更好保障。他亦承認,政府近月打擊衞生黑點有成效,但不希望是「煙花式執法」,需要有持續性。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主席何俊賢表示,支持今次政府建議大方向,希望政府在修例後兩年檢討成效,並將「累進式定額罰款」加入法例。「當進行首次定額罰款後,第二次罰款可能是雙倍、三倍,直至違例者行為得以改善,令某些店舖交罰款當作交租情況得以改善。」


街坊:應加強巡邏執法 免法例如虛設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在香港仔中心一帶訪問多名市民及商戶。街坊李先生表示,政府制定法例需考慮執行性和阻嚇性,提高罰款僅增加阻嚇性,執行性卻未必會因而提高,建議政府加強巡邏執法配套。他舉例,瑞典曾推出嚴格的戶外禁煙條例,在巴士站等候期間亦將處以罰款,但執法不力,法例淪為擺設,「同樣是禁止吸煙,在飛機上就能夠很好執行,機艙有標語警告乘客,吸煙將最高罰款港幣5萬元及監禁2年,密閉環境,機組人員一定會發現,因此幾乎沒有乘客會違反。」


林先生(香港文匯報記者唐文 攝)


從事建築業的林先生表示,市民遵守法律,從不亂丟垃圾,修例對守法市民沒有影響,但相信可令市民提高警戒。他亦建議政府加強管理亂拋工業垃圾、建築垃圾的行為,這類情況在地盤非常普遍,建築垃圾應使用特殊渠道處理,但不少工友貪圖方便「偷雞」扔在路邊,滋擾市民。


文女士認為,香港整體衞生情況尚好,惟個別地區情況較差,缺乏整治,「旺角、深水埗一帶我平時都不太敢去,很多人隨地亂丟煙頭」,故贊成提高罰款金額,懲戒沒有公德心的人。


雜貨店店主陳女士在香港仔擺檔已十多年,從未收到過阻街警告,相信自己經營範圍合法,問題不太大,但她認為6,000元罰款額偏高,若有同行不小心違法,會對當月經營造成不小損失。「我們這些小本生意,收入不高,6,000元罰一次,都幾肉赤。」


食環署退休員工:可設扣分制打擊「垃圾蟲」


在食物環境衞生署不同部門工作過的退休人員李女士,對香港文匯報直言特區政府只以增加定額罰款的單一方法打擊「垃圾蟲」和阻街店舖經營者,效用有限,「由以往打擊垃圾蟲罰款300元,後增至600元,到現時罰款1,500元,但違例數字仍持續遞增,單是亂拋垃圾至今已增至一年近5萬宗,可見罰款難以改變人的陋習,更易造成違例者反抗,襲擊食環署前線員工。」


李女士認為,政府應加強公眾教育,以及效法違反交通法例實施扣分制。「其實亂拋垃圾及阻街同樣可以實施扣分制,如店舖阻街扣分及要負責人上堂,負責人停業一日損失比罰款6,000元更大,相信更收效。」她指出,以往亂拋垃圾及阻街等要上法庭,法官會因應違例者過往紀錄判罰,屢犯罰則加重,「現在一般發張定額罰款通知書,違例者無須花時間上庭,屢次違例與初次違例的罰款相同,亦不需在法庭聽法官的批評教育,難以收到加強守法意識作用。」


提高罰款 或增執法者遇襲風險

她並擔憂大幅提高定額罰款,或增加前線執法人員的危險,「以往經常有人想逃避罰款而反抗,如一手推倒食環署人員逃走,甚至向他們施襲,小販管理隊收走阻街物品亦會引起衝突。由於亂拋垃圾及阻街並非刑事罪行,執法的是食環署文職人員而非紀律部隊,只提高罰款而不教育公眾,或令前線人員增加遇襲風險。」


食環署就前線人員執法問題回覆香港文匯報查詢時表示,定額罰款條例實施多年,巿民和商戶一般已清楚法例要求,特區政府上調定額罰款前會有適當宣傳工作,相關組別執法人員已因應工作需要,獲配備數碼相機、錄像機、無線電通訊裝備和流動電話等,除方便記錄現場情況和協助搜證,亦可與其他隊員通話或向控制中心要求增援,有需要時召喚同僚或要求警務人員協助。


食環署並表示,一直向執法人員提供適切培訓,包括學習處理衝突及糾紛情況,該署會繼續與前線人員保持溝通檢視有關情況,並按需要增添執法人員個人裝備,以配合實際運作需要。


記者:文森、唐文

報紙編輯:黃健恆

網絡編輯:龔友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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