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工血汗錢遭壓榨 黑心院舍中介勾連吸血
據國家商務部《對香港地區勞務合作管理辦法》,內地輸出外勞必須由持牌勞務經營公司辦理手續,其間可按國家規定收取一定金額的勞務費。但實際操作過程中,這些公司缺乏外勞網絡,故無持牌的內地中介及家政公司便遊走當中,招攬學員到香港工作,其間學員會向家政公司繳交「報名費」,再由家政公司替學員繳付「勞務費」予勞務經營公司申請來港工作。
合約月薪14150元 「汪大爺」索5150元
內地護理員雅姐(化名)及雯姐(化名)分別於去年10月底及11月初,通過廣西南寧「俏管家」家政公司報名來港,其間分別繳納1.2萬和1.48萬元人民幣「報名費」,當中已包含繳付予勞務經營公司的「勞務費」。家政公司的老師也承諾她們來港後,最低工資標準為14,150港元,加上其他補助更可能獲得1.6萬港元收入。但直到入職前,她們均未按內地規定與任何一方簽署合同或協議,「(家政公司)就是讓我和院舍做過一個線上面試,然後發給我一張邀請函,自己去辦港澳通行證的簽註,自己過關。」雯姐說,當時被告知除了可能收取相當於工資約10%的食宿費,來港後沒有其他費用。
內地護工雯姐投訴被港院舍剋扣工資。
她們被分配到同一連鎖院舍集團旗下兩間分院工作,合約列明月薪為14,150港元,其間院方為她們開設專門用作出糧的銀行戶口及提款卡。雯姐表示,整個開卡過程由院舍職員陪同,辦理後院方想沒收所有文件,每月由院方在戶口內提取現金出糧;對此,她和雅姐都強烈反對,揚言要報警求助,院方為免鬧大,只好答應歸還銀行卡由她們自己保管。
雖然保得住銀行卡,但在港工作即將滿一個月前她們的噩夢才開始,一名自稱「院長同事」、綽號「汪大爺」的男子突然透過微信及電話反覆向她們索取每月5,150港元的所謂「勞務費」,並建議半年內繳付合共6.18萬港元,便全年無須再扣薪。她們表示,來港前從未聽聞抽佣一事,亦不認識「汪大爺」。她們向院舍反映情況,院方卻沒有提供協助,還反問她們:「你想自己交錢給汪生,還是經院方代交?」
雅姐與雯姐向記者反映,院方起初擺出一副沒有利益關係的姿態,但隨着她們與「汪大爺」連番交涉,院舍的態度令人懷疑院方知情,甚至懷疑收受利益;「汪大爺」言談間曾直認與院舍是合作關係,他自稱經營養老院,聲稱「理解外勞的辛苦」,與院舍多次溝通後,決定「收順啲」,每月「勞務費」降至3,150港元,承諾她們每人月薪「淨袋」1.1萬港元。
內地護工雅姐展示與「汪大爺」對話內容,可見汪不斷催促她繳納「勞務費」。
在記者建議下,雯姐當着記者面致電「汪大爺」要求延期或分期付款,對方並未直接拒絕,還稱:「要和院長商量。」此話不難使人懷疑院舍的「話事權」。
整個扣糧過程 院舍高度參與
她們反映,整個扣糧過程,院舍也高度參與,先由院方如常發放逾1.4萬港元到她們銀行戶口,再脅迫她們提取3,150港元現金,通過微信把這筆錢轉賬給「汪大爺」。雯姐2月初出糧時,曾被院長傳召,再次試圖「扣押」其銀行卡,「她還指責,成個院舍最麻煩就係我,其他人銀行卡都由佢操作。」話中揭示該院舍不少外勞也有被扣薪的情況。
雯姐表示,來港時曾簽署勞工處一份表格,列明僱員權益包括銀行卡由自己保管,但礙於人在他鄉求助無門,雯姐最終被迫同意先交付兩個月共6,300港元「勞務費」,外加12月份她確診隔離期間被扣的病假人工,當日院長還親自「護送」她前往櫃員機提款,其間院長試圖搶卡設置密碼不果,才把銀行卡交還雯姐。「我在深圳做護理員每月能賺八九千人民幣,來港每月(約)1.4萬港元的人工還要扣三千多港元的話,那我來香港圖什麼?不如回內地好了!」雯姐氣結地說。
香港文匯報記者昨日致電涉事院舍呂姓負責人,其否認有要求外勞護理員向內地中介回水,並表示不認識「汪大爺」,也不清楚廣州中介。
香港文匯報記者多次撥打「汪大爺」汪嘉駿的電話,對方先裝作聽不見亂「喂」一通,最終在記者詢問其收取赴港內地護工費用的緣由時,汪表示「無可奉告」,隨即收線。記者再多次撥打,汪未再度接聽。
「賣豬仔」轉幾手 哪間公司查不清
內地護理員雯姐及雅姐來港前,一直未有與持牌勞務經營公司或家政中心簽署任何合同;來港後,「汪大爺」才要求她們簽署一份「勞務費合同」,甲方是廣州市一間醫療投資公司。記者調查發現,「汪大爺」真名為汪嘉駿,而該間醫療投資公司與收取雯姐和雅姐「報名費」的廣西南寧「俏管家」家政公司,均不具國家商務部發出的跨境外勞輸送資格。香港文匯報記者也發現,外勞被不斷「賣豬仔」的情況普遍,以致無法查證兩人是經由哪家持牌勞務公司申請來港。
雯姐向記者出示的「勞務費合同」顯示,有關協議從2022年12月1日始,至2024年3月1日止。甲方是廣州該間醫療投資公司,安排乙方(雯姐)來港養老院工作、乙方需在每月工資發出後支付3,150港元勞務費,需連續支付12個月,可通過汪的香港銀行轉賬,亦可通過微信換算為人民幣(2,768元)轉賬。
廣西「俏管家」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孫莉接受香港文匯報查詢時,否認認識汪嘉駿和該間廣州的醫療投資公司,她與香港院舍並沒有任何聯絡,但承認把輸港的護理員(包括雯姐及雅姐)轉交給廣州福娃家政公司,「直到(揭發扣薪)事後,我才知道福娃家政對接的是廣州一間家政公司。」在國家商務部公布的持牌勞務經營公司名單中,有一間持牌勞務經營公司與廣州該間家政公司名字相近,但孫莉未明確兩者是否為同一間公司。
簽約公司須具「外勞派遣」資格
孫莉稱,從福娃家政接單時,就已被告知護工的月薪大約為1.1萬港元,工作時間為12小時,並沒有聽福娃家政說會扣薪抵「勞務費」之事。但雯姐及雅姐向香港文匯報表示,從未有人告知上述月薪及工作時間。香港文匯報記者接連多日多次聯繫涉事公司公開的電話,均無人接聽。
廣西南寧一間律師事務所陳律師對香港文匯報表示,汪嘉駿要求雯姐簽署的「勞務費合同」,準確而言應該是「港澳務工勞務派遣合同」,而簽署相關合同的主體公司需先具有國家商務部核准的「港澳和海外勞務派遣」資格,由於廣州該醫療投資公司並無此資格,故該合約也無效。
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王營律師亦對香港文匯報表示,即便將該合同視作普通的中介合同,其合法性亦應基於雯姐辦理赴港工作前被明確告知有相關的勞務費,且亦應在雯姐入職前簽署。
香港執業大律師蘇俊文則對香港文匯報表示,由於香港法例無法監管內地任何收費或簽約行為,只要勞工處批准院舍聘請外勞,入境處批出簽證,來港工作就算合法。
院舍收起銀行卡 護工取錢有限額
雯姐及雅姐被剋扣工資的情況可能是該院舍的冰山一角。她們向香港文匯報記者表示,聽聞該院舍不少內地護理員也被扣工資,但手法不同。雯姐說:「這些護理員跟我們一樣,剛來也是由院舍職員陪同到銀行開出糧戶口。她們(其他外勞護理員)的銀行卡寄來後,都由院長保管,並不會發到員工手中,每月出糧時,外勞只能向院舍提取9,000港元現金,戶口內剩下5,150元院舍怎麼處理我就不清楚。」
要求外勞提前簽收多月糧單
不論是扣提款卡現金出糧,抑或似雯姐及雅姐被要求向「汪大爺」繳付「勞務費」,銀行交易紀錄顯示院舍每月準時按合約出糧,能藉此逃避政府部門檢查。
不僅如此,院舍還會要求外勞提前簽收糧單,製造她們收夠糧的假證。雅姐說:「我入職不久,財務(同事)拿來一疊紙條,每張紙條上註明了1月、2月、3月……等月份,以確認我們已收到合約上列明的薪金。」還未等她仔細看清,院舍職員就不斷催促簽名。
雯姐及雅姐都認為,之所以在到港不久後院方就如此着急讓他們預簽一年的糧單收據,或許就是擔心在告知要收取所謂「勞務費」後不肯再簽,「所謂交錢畀汪生呢件事,係臨近第一個月出糧先知,但係糧單一早已經簽咗。」
雅姐表示,除了上述種種剋扣,院長還向外勞收取另一筆費用,「院長曾經叫我哋(外勞)再交一筆1萬元的費用,話交給汪生的錢是回佣畀內地,而呢一萬蚊係院方收取嘅勞務費。」然而雅姐認為此收費不合理便沒有理會,院長也未再提起。但據她了解,有其他外勞同事已繳納該筆費用。
大律師:涉嫌使用虛假文書
香港執業大律師蘇俊文對香港文匯報表示,涉事院舍一系列剋扣行為可能涉嫌干犯欺詐罪、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以及違反《僱傭條例》等,「院舍實際未向外勞支付勞工處規定的外勞最低人工,而欲以出糧單、銀行月結單等與事實不符的文件欺騙勞工處,則可能同時涉嫌欺詐及製造、使用虛假文書;而實際出糧數目、返工時間與合約不符,又涉嫌違反《僱傭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