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开始!涉及全襄阳市中小学生!
襄阳开出首例罚单
5月1日起
全部禁止!
近日,襄州区烟草专卖局接到投诉举报,称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深圳工业园魏庄小区的某超市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的行为。
襄州区烟草专卖局迅速展开调查。联合公安机关执法人员经询问老师、家长、学生和零售户,以及对超市收银系统电子交易记录和超市视频监控摄像等电子数据调查核实,确认了涉案超市在未询问和核实购买人年龄的情况下,向两名未成年人售卖卷烟的违法事实属实。
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襄州区烟草专卖局对涉案超市法人梅某作出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襄州区烟草专卖局提醒
市民发现
违法向未成年人售卖卷烟行为
可拨打12313进行投诉
一经发现严惩不贷
自2022年5月1日起
《电子烟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其中提出
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国家烟草专卖局称,近年来,由于存在监管空白,电子烟产业无序发展,一些产品存在烟碱(尼古丁,下同)含量不清、添加成分不明、烟油泄漏等问题,特别是部分经营者宣传误导消费者,诱导未成年人吸食,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管理办法》提出,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电子烟产品销售网点。
禁止举办各种形式推介电子烟产品的展会、论坛、博览会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利用自动售货机等自助售卖方式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电子烟产品。
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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