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1-12月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聚焦“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扎实开展各项工作。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99人,同比上升16.47%;不捕41人,同比上升215.38%,不捕率29.29%,同比增加16.02个百分点。
共决定起诉196人,同比上升2.62%;决定不起诉36人,同比上升28.57%,不起诉率为15.52%,同比增加2.74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206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9.96%。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37件,同比增长362.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7件,占监督数的100%。
2021年1至12月,我院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4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6人。
2021年1至12月,我院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75件次,同比上升476.92%,已纠正75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0%。
2021年1至12月,我院共提出抗诉3件,同比下降33.33%。2021年1至12月,我院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件次,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5件次,占提出纠正数的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件,同期已纠正11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1100个百分点;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4人,同期已纠正24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41.2个百分点;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4件,同期已纠正4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上升400%。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2件,指令再审2件,法院同期审结2件,再审改变2件,占审结数的10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法院同期审结1件,再审改变1件,占审结数的100%。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0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30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0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40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增加12.5个百分点。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同比持平。法院同期采纳10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件,同比上升200%。同期采纳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同比持平。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件,同比上升73%。其中,民事类立案9件,占立案总数的10%,同比上升800个百分点;行政类立案81件,占立案总数的90%,同比增加55.8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90件,同比上升73%。其中,发出民事公告9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0%,同比上升8.1个百分点;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81件,占90%,同比减少8个百分点。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4件,占比最高,为48.9%,同比增加0.9个百分点;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3件,占14.4%,同比减少12.5个百分点;办理“等”外领域33件,占36.7%,同比增加30.9个百分点。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共提起公益诉讼5件,同比上升400%,占立案数的5.6%,同比上升3.7个百分点。其中,民事公益诉讼3件,占提起诉讼总数的60%;行政公益诉讼2件,占40%,同比减少60个百分点。
(四)办案效果
2021年1至12月,我院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土地、湿地、草原、水域37.6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98吨。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1年1至12月,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6件13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10人,同比上升33.33%,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人,不捕7人,不捕率为7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人,同比持平。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件13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10人,同比下降33.33%。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人,不起诉1人,不起诉率33.33%。附条件不起诉7人,同比上升40%。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3人,同比下降40%。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一般预防及特殊预防32次,同比持平。开展社会调查17次,同比上升70%,开展法治讲座19次,受众人数12500人,同比上升36.22%。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至12月,我院共受理控告案件6件,民行类申诉案件4件,同比上升33.33%,非民行类申诉案件3件,同比下降50%。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件。受理国家司法救助15件,同比上升200%,实际救助人数15人,同比上升200%。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至12月,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151件;民事、行政检察类24件;公益诉讼检察类201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1至12月,我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人次,同比持平。
检察长列席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6.67%;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1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3.33%。
来源:第三检察部
文字:钟 燕
校对:徐晓菲
编辑:周彩云
审核:王国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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