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的力量]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荣获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誉称号
近日,横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徐晓菲荣获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荣誉称号。
徐晓菲同志个人先进事迹
徐晓菲,女,1986年9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为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三检察部负责人,一级检察官。榆林市横山区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邀监察员。
强化学习,公诉席上展风采
2011-2015年在公诉科工作期间,她专心钻研法律知识,时刻关注新的法律及司法解释,积累专业法律知识,不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承办了大量的涉众、社会影响大的疑难复杂案件,先后出庭公诉了横山首例“毒豆芽”案,首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艾某某系列强奸、抢劫案等,成为名副其实的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的行家里手。
强化素质,案管竞赛显本领
案管小窗口,锻炼大舞台。2015年她调整到控申部门担任负责人,2018年起同时兼任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2020年在全市第一届案件管理业务竞赛中,徐晓菲取得了第一名的成绩,被评为“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她深刻认识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监督者要做到比被监督者技高一筹、棋高一招。她系统全面学习案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各条线业务知识,注重实务应用能力的提升, 确保监督者比被监督者具备更高的素质和能力。
心系群众,坚守在控申接待第一线
从2015年起担任控申科长到2021年3月担任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她负责的业务条线增多、业务工作量加大,但面对控告申诉工作的热情一点都没有减少。她扎实做好群众接访工作,对群众疾苦最有感情,为确保“案案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她经常加班加点,及时审查、分流,不敢有半点懈怠之心、偷懒之念,牢固树立人民检察为人民的理念,把来访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唯一标准。
她在担任控申科科长期间,不仅耐心接待每位到访的群众,处理好每件信访案件,而且无数次帮助那些老弱病残的来访者,联系相关部门彻底解决问题,在人民群众心中树立起了良好的检察官形象。 徐晓菲的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法为据,没有处理不了的涉检信访案件”。 从“举报宣传周”到现在的“新时代检察宣传周”,她紧跟宣传主题,认真谋划,确保宣传实效。面对未成年刑事案件激增的趋势,她积极参与“法律宣传进校园”、“检察官在身边”宣讲活动。在医院、车站、广场等公共场所设点宣传,针对辖区内集资诈骗类案件的突发趋势,开展专项宣传活动,深受辖区居民的热情欢迎。
同时,她还注重信访积案集中排查化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巡访等机制,按期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这一制度,重点对信访矛盾集中的乡镇进行带案集中访,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将群众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一线。充分调动全院干警的积极性,利用“检察开放日”活动、“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6.1未检专项宣传”、“公益诉讼巡回检察”、“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等专项活动的契机, 组织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法律宣传,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共组织开展法律宣传2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册。利用自身善于讲解的优势,多次向邀请进院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群众代表,中小学生代表宣讲检察工作和检察文化。
深入国家司法救助申请人家庭,主动上门走访,畅通司法救助绿色通道,彰显检民一家亲。强化部门沟通,主动联系符合条件的被害人及家属,告知申请程序,及时受理审查,快速办理,切实保障救助对象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她共办理了30余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0余万元。
2021年,徐晓菲收到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原来是信访人赵某某2018年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后,一直无最终处理结论,影响到孩子的面试。徐晓菲接到赵某某的上述控告后,认真履行控告申诉职能,详细了解了他的诉求,当日就受理了该案并调阅卷宗完成了审查,认为需要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及时转到了第一检察部。最终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并向信访人送达了《撤销案件决定书》,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案件办理中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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