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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争创】检察长出庭监督审理 能动履职践行检察担当--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案开庭审理
近日,横山区人民检察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白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在横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崔虎林依法出席法庭,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刚担任审判长,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应邀参与旁听。
检察长作为员额检察官回归一线办案并带头出席法庭,是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院领导一线带头办案的重要体现,是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在审查期间,检察长认真落实“谁办案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和员额检察官司法办案亲历性要求,认真审阅案卷材料,带领办案团队去强制医疗中心向主治大夫调查白某某精神状况及有无再次危害社会的可能性,经审查后依法提出强制医疗申请,为推动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庭审中,检察长宣读了强制医疗意见书,并围绕被申请人白某某实施了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暴力行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性方面出示了相关证据,经法庭质证对所有证据当庭全部予以认定。法庭辩论阶段,检察长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与法律适用角度发表意见,认为白某某家人无法对其实行有效监管和有效治疗,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当对其予以强制医疗,请法庭依法作出决定。
该案办理既维护了社会秩序,防止不负刑事责任且具有社会危险性的精神病人继续实施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又达到了保障精神病患者身体健康、病有所治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横山区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长带头办案的“头雁效应”,坚持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办理大案要案和疑难复杂案件,激励干警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综合业务能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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