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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与金融监管总局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合力维护金融安全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举行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
加强执法司法协作 携手维护金融安全
防范金融风险,惩治金融犯罪,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是金融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肩负的共同政治责任。4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举行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合作、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惩治金融领域犯罪深入交流会商,进一步凝聚维护金融安全工作合力,更好服务金融高质量发展。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出席会议并讲话。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应勇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维护金融安全,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建设金融强国,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以检察履职防范金融风险、惩治金融犯罪、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是必须担起的重要责任。检察机关将携手金融监管部门,一体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加强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协作,提升执法司法办案能力和水平,共同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金融强国建设。最高检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进一步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推动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银行业、保险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研究制定行刑衔接案件移送通报具体规范,探索与有关部门共建数字化行刑衔接平台,建立新型、重大金融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制度等,更好发挥金融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和检察机关的司法优势,一体提升金融领域执法司法工作质效,推动金融领域违法犯罪源头治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付万军,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共同签署了会议纪要。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