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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全国各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地税机关集中合并,进行了挂牌仪式,标志着我国国地税合并迈出了实质的步伐,后续预计地级市和县级税务机关也将陆续挂牌合并。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至“三定”规定落实到位前的这段时间属于改革过渡期,针对该期间的税收征管工作,近日税总密集发布了一系列文件予以规定,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和税总发〔2018〕68号,从中我们可以读出不少新意,这里首先对国地税合并过渡期,房开企业面临的稽查新形势做一简单分析。
税总发〔2018〕6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过渡期有关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第一条第五项规定:税务稽查未结案件处理。原国税、地税稽查机构分别对同一被查对象立案检查且均未送达决定性文书的,由新的税务稽查机构进行案件合并及后续办理。其他各自立案检查的未结案件,新的税务稽查机构原则上按照原检查范围继续办理,与原检查范围所列税种直接相关的税费要一并处理。
房开企业一直以来面临的稽查压力比之其他行业都要严峻,作为税局税收收入保障的房开企业,得到税局的重点关注也不足为奇。根据税总〔2018〕68号的规定,当前国地税合并过渡期间,房开企业在以下方面可能面临更大的压力:
一是房开企业如面临原国税、地税稽查机构的同时稽查,在未送达决定文书的情况下,随着国地税合并,新的稽查机构设立后,将会稽查案件进行合并,这里可能会对已经形成的定案结果推翻重来,需要重新检查认定,此时税种之间的联动稽查将必然发生,以往利用国地税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方法来规避深入稽查将不会成功了。
二是原来国税、地税各自立案检查的未结案件,68号文件虽然要求原则上按照原检查范围继续办理,也就是原则上不应扩大检查范围,但是新的稽查机构如果在原范围内检查发现与之相关的其他税种存在问题,不进行处理的话,很难说是不渎职,为此文件规定“与原检查范围所列税种直接相关的税费要一并处理”,这无疑是扩大了原来的检查范围。
国地税合并过渡期间,笔者在多个场合提出“全税种稽查”将成为未来稽查趋势,就像过去笔者在上海税务局工作期间采用的模式,对企业的稽查不存在国地税种分开稽查。这对房开企业来说是个噩耗,房开企业涉及的税种可谓是最全了,在以后的稽查中再想“一毛不拔”就过关,看来几无可能了。
版权声明:作者蔡嘉 转自明白财税
国地税合并后将快速对所有纳税人信息进行整合。
A.增强金税三期、加大税收电子信息系统征管功能,强化对纳税人全面涉税业务监控功能,是首要任务。
B.提高应对纳税人偷漏税等税收违法问题的技术手段。
C.让纳税违法分子税收违法成本进一步增加(加大处罚力度和法律责任追究)。
D.通过媒体公开违法者信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网,随着国地税合并,统一行动在全国展开。“失信者寸步难行”成为现实。
金三系统征管信息大整合,对纳税人涉税行为管理,将会更加集中在,全面税种监管。尤其是:原国地税两分离交叉管理中的漏户和归属权限追究的盲区,将逐户的进行清理。
曾经有人讲过一个笑话,当老板得知国地税稽查合并后,将会开展全面清查。
老板问会计:“如果偷税没有被查出来,你会举报和背叛我吗?”
会计很认真的说道:“如果全世界的人都背叛了你,我也会毫不犹豫的站在背后跟着他们背叛你。”
国地税合并,税务稽查将会无缝对接。
稽查合并后的大数据储存信息将更加全面,透明。
日常监管纳税评估及纳税人财务数字分析抓取比对,也会更加的精准和便捷。所有数字分析随着国地税稽查合并,体现出更加的全面性和更强的针对性。
前几天,一条微信对此调侃:“天苍苍,夜茫茫,国地税合并的日子希望再延长”。这种心态,其实就是恐惧历史假账,一旦随着机构合并数字整合,就会暴露在阳光之下。他们需要时间将假账P成真账,P的连他们自己都看不出来。
对此,只能哈....哈......
企业常年亏损和微利,一直就是税务稽查关注的要点,此次国地税合并后,将进一步追查亏损真假。
别担心,主要针对长亏不倒的企业。
有人说:天塌下来有大个子顶着,国家手段不会太硬,否则企业都死!光!光!光!让说这种话的人自己去试试看。看他是否能够笑到最后,还依然保留着当初做假账“爷”的风范。而且不!要!露!怯!
其实带有这种范儿的雷人已不多了。许多人早已开始收起了挂在脸上乾坤的笑容,加速给账“洗澡”........
为什么会有“常亏不倒”的说法。其意就是:企业常年亏损,但是还在茁壮成长。而且活的不差钱。
做亏损奇葩常见方法有两种:
超K的做法就是:
将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按照比例分解到内外两个账上。
外账常年亏损,
内账财源滚滚。
自以为做的手段高超,即便“掘坟”排查也无法看出蛛丝马迹。
看看国地税合并的稽查模型吧!简单做法就是:
将企业资金流动规律进行有序排比,随机对可比值进行分析,通过外账资金投入的缺口,立刻就会让真假美猴王 现!原!形!
然后稽查人员,留下@税务机关自首通道的联系方式,
还会赘述一句赠言:“别把我们当弱智!”
另一种做法就是:
为了减少股东税后分配20%个人所得税,股东们在社会痞子的指导下,拿钱购买发票进行报销。
将本该税收分红的资金提前抽走,财务账面显示利润常年亏损。
这种做法真够OUT了。
得意可以,万万不可忘形。
我曾经就遇到过一个很拽的老板,口出狂言说:“只要有钱没有办不成的事情。”说这话不觉得亏心吗?
害了自己。还连带害了拖家带口的会计。
对此,有人调侃会计职业:我们从不做假账,我们只是老板的口语!翻译员!
虚开发票不是儿歌,没有童真的幼稚。犯这种错误别说自己不懂。触电,不是死,就是残!
一群把国家法律当儿戏,利用虚假业务进行违法虚开发票,想以此走狗屎运的人,别再——铤而走险。
已经进入围剿圈内,还洋洋得意自语:
“当你发现我作案的时候,我已经让你无迹可寻。”
这种无知,不知毁了多少没有定力的企业老板和会计。
记得几年前,我在给企业家的授课期间,一位女老板脸色惨白,精神萎靡的提出想与我单独聊聊。聊的过程中,才知道她摊上大事了。特!大!的事情!老公被逮了。
事情还需要拉回八年前。他们开了一个夫妻店,主要做文化用品生意。为了获得高额利润,他老公在朋友介绍下,开始铤而走险的虚开增值税发票,进行递减增值税。刚开始,他老公还有些胆怯,像初生的老鼠出洞,不敢走太远。只是购买一些小额票据。时间长了,胆子壮了,
就开始浑身是胆雄赳赳的购买大额增值税票据,逃逸税收。八年后,税务机关票据系统测试出倒卖方发票异常,提出预警。联查到他单位虚开发票。八年后,原形毕露。
随着国地税稽查合并,稽查工作方案的亮剑,预警企业迫在眉睫的是,要尽快进行账面大扫除。
发票的问题,尽快进行增值税进项转出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账簿的问题,尽快两账合一,通过库存盘盈方式尽快补申报。
临时抱佛脚,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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