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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股东个人借资的税务筹划
先看一下,股东个人从公司借钱有什么税务风险?1、股东个人借资存在被追踪20%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2、企业财务分不清楚股东借支的具体用途。问财务人员,不知道老板拿这个钱干什么去了?反正是老板拿了就挂其他应收款。
3、即使用于经营活动,但是没有发票,也只能一直当成是个人借资。老板很委屈,财务更委屈。
4、代垫出资引发大额的个人借款。我们很多企业因为注册资本要钱交,自己没钱交,就找第三方代垫出资,引发出个人借款的问题。
这是我们目前税务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怎么解决呢?听听老师的分析和建议。
一、分清经营与个人消费的借支
二、经营借支无票支出事前筹划三、个人借支年末及时归还四、代垫出资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归还首先看一下股东个人借资的税务相关的政策。
所以说不一定是买房屋,你拿去买保险不还也同样的,或者是我们老板拿钱去干个人什么私人生活上的事情,也同样存在这个问题。这是股东个人借支面临的最大的税务风险。所以我们账上其他应收款被税局征税的风险是很高的,现在有些税务机关有这种动作,就是去分析它的问题。我们看一下政策的要求。第1个,讲的股东除了股东本人以外,还包括家庭成员,只要是没有用于经营的,都涉及用于经营活动的,当然不涉及。刚才讲的借钱不还按什么时间点来判断?是年度终了不还,这个年度终了就是过了12月31号不还。注意到不是满一个年度,今年11月份借钱,12月份不还,那就变成是年度终了不还了,其实很快的。那么两种情况都是按照股息红利交20%的个人所得税。
但问题是现在没有政策规定,股东还钱之后交的税可以退。我们有些企业就面临一个问题,征了税,然后老板赶紧还钱,还了钱以后税局并不退还已经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因为退还个人所得税要有政策依据,目前没有政策依据,这就是税务政策比较滑稽的地方,只管收税,不管你的利益怎么保护?这就是我们所面临的税务政策的风险,总结的问题是下面3点:1、对于股东个人借款用于经营活动,不涉及缴纳增值税;2、财务一定要引导股东填妥借支单据,注明借款用户;3、股东经营借款与股东个人消费支出,一定要分开,进行不同的明细核算。但问题在于刚才讲过,股东借款经常不办手续,股东借款不办手续究竟是股东的事还是财务的事?我觉得是两者都有。
老板自己不一定清楚,但财务要告诉他,这样处理将来会有交20%个税的风险,提醒他。第2个、股东借款自己也搞不清楚具体干什么,我们建议要他到了月底把借的钱的用途补上去。第3个股东用于借款,当然是用于公司经营用途了,但是他长期没有办理报销手续,这是股东的事还是财务的事,我又觉得他是两者的事,财务人员应该及时跟他对账,把报销手续办好,不要挂长期其他应收款,股东借支用于经营活动,这个也没问题,问题是没办法拿到发票。还有有些用途又不好说,是吧?你懂的中国的事情对不对?有时候老板拿发票回来了,拿了一堆发票,烟酒发票,旅游发票等各种各样的发票,看到都让你头发麻,怎么办呢?建议是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把没有发票的支出做好税务筹划,通过合理的税务筹划,解决已经发生的支出没有发票的问题,对于历史上已经形成了股东借款用于经营活动,没有取得发票的,也要及时解决。针对无票支出这块,我们会针对性给大家做专题分享,这里不展开讲解。在前面我们讲过税局要征我们的税它有个条件,年度终了之后没有归还,所以说我们在年度结账之前,要安排股东把资金及时的还上,一定要有资金流。那么股东还是要用于各种活动,怎么办呢?在次年需要的时候再办理借支手续,这样一来股东还是借了钱,但是在年末的报表上,不存在个人借支的问题。由于年末不存在股东个人借资,税局征收个人所得税就没有依据了,因为我们每次都是年度终了之前已经归还。举个简单例子,股东个人向公司借支了200万,在12月份公司财务部向股东发出了还款通知,股东及时的在12月31号把钱还了。然后在次年的1月份,股东又办理了借款手续,借走了200万,这种情况是不涉及到交个人所得税的。这种方法不是太复杂,但是老师提醒的一定要有资金流,不能说就在账上做一笔转账就可以了?这个不可以。有很多老板向老师诉苦,为什么要借钱?因为老板做的这么辛苦,各方面都要用钱,我的钱都在公司里面,我的钱怎么拿出来,不只有借钱,其实我们很多企业没有把股东从公司获取资金的方法正确的打开,也就是说可以通过不同的方法让老板从公司拿到钱。1种方法,老板发放一定的年薪,老板现在在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下,应该发36万到60万年薪之间比较合适。第2个干嘛还让老板的车自己买?不用自己掏钱,让公司买车放在公司名下。方法其实挺多的,这里不做详细的阐述,我们需要改变的是股东获取资金的方式,通过这些方法让我们老板能够正常的从公司拿钱,而不需要去借钱,这是非常重要的思维模式的改变。不要老板一没钱用了,借了好多,当我们把这些方法处理好以后,老板就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获取足够的资金用于自己的个人生活,这样就没有问题了,就可以避免其他应收款余额比较大的问题。我们现在很多企业账上有大额的其它应收款挂在老板的名下,什么原因?就是为了达到某种资质的要求,聘请第三方垫资,垫资以后人家办完验资手续了,钱当然要拿走了。所以这个钱比方说500万转进来了,办验资,办完验资以后又还了以后怎么办?挂着其他应收款,老板个人借支,这就是产生大额应收款的原因。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第1种情况避免第三方验资。刚才讲过我们股东出资可以采用分步出资的方法,重复出资的方法。好,下面还有一个方法是什么呢?就是说我们在前面讲政策的时候,老板个人从个人独资企业拿钱是不受政策限制的,所以说我们还钱的时候应该改变路径。首先把公司的钱归还到老板的个人独资企业,这是企业跟企业之间的关系,不是老板个人的关系,钱到了股东的个人独资企业,再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还给老板个人,在我们的账上是挂企业往来,而不是挂跟个人的往来。个人独资企业挂了跟老板个人的往来,但它不受政策限制,不存在交20%个税的问题。所以老师给大家提供第4个方面的建议,改变这种的垫资的出资还钱的路径。当然老师还是建议大家尽量避免第三方垫资的验证方式。其实没有必要。所以老师给大家介绍了企业股东从公司借钱税务上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法,总结了5个要点,希望大家记住。1、 股东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借支用于个人消费,都涉及缴纳个税来源:二肆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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