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房地产项目土增税清算之成本分摊

 点击上方"蓝色字"可关注我们!


房地产财税学习平台
微信号:fdccspx(←长按复制)

☀ 我们致力于房地产、建筑业财税公开课、内训、税务顾问、税收筹划等专业领域服务!欢迎您的加盟与合作!

——是您最值得信赖的房地产财税问题解决专家!

房建企业最新财税专题课程将于昆明】【阜阳】【厦门】【深圳】【郑州】【重庆】【长沙】【杭州成都】等地举办——诚邀您莅临参加!预约报名:010-80574763 佟军老师

精彩推荐,点击查看!

● 2018年房地产财税干货文章汇编 

● 2019年房地产财税干货文章汇编

● 2020年房地产财税干货文章汇编

● 2021年房地产财税干货文章汇编(3月更新)

● 500强房地产公司,财务如何做成本管理?看这一篇就够了!

● 今日福利:180份全套房地产投资估值测算资料包

本文重点

本文我们重点介绍房地产项目的成本构成、分摊原则及核算建议,并梳理了中央及各地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成本分摊的方法及政策法规。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不同业态成本分摊问题——清算中共同成本分摊应采用什么方法?清算中商铺与住宅成本是否应一致?


房地产项目成本构成


首先,我们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框架,房地产项目的成本主要由取得土地的成本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两大部分组成,如下图:



在确定各要素分摊原则前,需要先搞清楚以下两个问题:




01 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问题

规划部门为主,结合发改委、建设部门的相关项目资料+分期。一句话,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不唯证照。




02 清算单位中的清算对象问题

220号规定三分法。

187号二分法。

规程规定不同类型分别清算。

不同分法,影响土地增值税额。

细分对企业不利。


二分法:普通住宅、非普通与非住宅,辽宁执行二分法。

三分法:普通住宅、非普通、非住宅。江苏执行三分法。

四分法:普通住宅、非普通、非住宅、别墅。青岛执行四分法。

国家与省没有统一规定的,各地自行处理。


国税发2007年132号文: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规则规定:普通、非普通二分法进行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一条规定:“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清算单位。


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应分别计算增值额。



成本要素间分摊原则


(1)取得土地的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分摊原则:


土地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和缴纳的相关税费。

应用占地面积法和建筑面积法进行分摊且应注意以下细节。

—分期开发的项目,可以按占地面积分摊。


—对同一项目里不同类型的建筑物土地成本按照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对占地相对独立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可按该类型房地产占地面积占该项目房地产总占地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土地成本。


(2)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分摊原则:可售建筑面积法、占地面积法。

(3)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摊原则:直接成本法、可售建筑面积法、层高系数建筑面积分摊法。


几点核算建议


对于房地产项目成本核算,我们有以下几点建议供参考:

1、根据核算指引中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原则,合理确定成本核算对象,可参考项目档案,并考虑业态、项目分期等情况,将成本核算对象分为以下部分:

(1)可售部分:住宅、公寓、写字楼、可售商铺、可售地下车位、按销售处理的回迁房等;

(2)自持部分;

(3)公共配套部分;

(4)其他:无偿提供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回迁房等。


其中,公共配套部分及无偿提供或低于成本价销售的回迁房等作为过渡成本核算对象。即先做为单独的成本归集对象,归集汇总后再在其他成本核算对象间分配。


2、成本核算应在日常工作中完成,即应做好日常成本台帐的编制,每月成本台帐的数据应与财务系统核对一致,并定期与成本部核实,为成本分配提供可靠的依据。


3 、对于签订的每一份合同或发生的每一项无合同成本支出,由成本部依据合同及相关文件结合实际情况,协助财务部明确其受益对象和分配原则。在合同的审批过程中,由成本部在经济合同审批表中标明成本支出的受益对象及对应科目;对于无合同成本支出,由成本部在成本支出审批单中标明成本支出的受益对象及对应科目,以保证成本支出列支口径的一致性且方便于两部门定期对账。


4、要求财务部和成本部定期核实每个合同的结算值或最新预估值。对于应缴未缴的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如报批报建费等)以及尚未签订合同但已经发生的成本,应预估金额,避免出现缺项、漏项、甩项,且核实结果须经财务部、成本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5、对于入伙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尚未建造或尚未完工的,若已在售房合同、协议或广告、模型中明确承诺建造且不可撤销,或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配套建造的,可按预算造价合理预提建造费用,并经成本部、财务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6、成本核算应遵循归集、分配、二次分配、汇总、结转等完整过程,不得缺省过渡核算对象,直接在最终成本核算对象之间分配以简化分配过程。



成本分摊方法对土增税的影响

下面我们通过一则案例进行说明

某房企分两期开发项目,一期主要为普通住宅,二期主要为别墅,则土地成本按各业态占地面积分配,一期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清算增值率为22%,则可选择的降低普通住宅的增值率的方法之一是什么?

将土地成本按各期项目可售建筑面积分配,则普通住宅项目比别墅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大,分配的土地成本也会更多,整体的增值率则会下降,有可能享受20%免税优惠政策。


假设是另一种情况:

按土地成本按各期项目总可售建筑面积分配,而普通住宅项目的增值率达47%,别墅项目的增值率达51%,那我们又应该要如何降低非别墅项目的增值率?


将土地成本按业态产品土地面积分配?


可行,但需测算,因为普通住宅项目的增值率达47%,如果增加分配给别墅项目的土地成本,降低其增值率,则相当于减少分配给普通住宅项目的土地成本,提高普通住宅项目的增值率,普通住宅项目的增值率如超过50%,土地增值税税负不降反增。


所以成本分摊方法选择的不同,造成对项目土地增值税税负亦有所差异,我们需要提前测算及重点关注。同时关注当地税务机关是否有关分摊方法的规定出台,注意成本分摊规划方法的可行性。

例如:


在广州,不同清算单位的土地成本按各清算单位占地面积比分摊,不允许按建筑面积分摊,像上面的例子里,需要选择按建筑面积分摊方法,我们有什么解决方法吗?


根据穗地税函[2012]198号规定:

对于分期开发房地产项目,以分期项目作为清算单位;但是,如果分期项目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且未清算的,清算时应将符合清算条件的各分期项目合并作为一个清算单位。所以我们应注意将两期项目选择同样的清算时点,将其作合并为一个清算单位,就可选择按建筑面积进行分摊。


清算时点的选择也是一项重要的规划因素。


成本分摊相关政策梳理


基于以上几点,我们对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央及各地的成本分摊方法的相关税收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如下表:



      成本分摊在土增清算中的筹划应用与风险管控


土地增值税清算中不同业态成本分摊问题

清算中共同成本分摊应采用什么方法?清算中商铺与住宅成本是否应一致?


成本分摊方法的选择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税负具有十分重要影响,不同的选择,可能导致的土地增值税税负不一样。


关键点一、企业如何选择分摊方法,需要在不同业态以不同口径进行测算,最终选择对企业有利的分摊方法。


不同成本分摊方法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影响比较如下:


1、增值税:无影响。

2、所得税:如果所有商品房全销售无影响,部分自持有影响,总体对于所得税影响不大。

3、土地增值税:由于土增清算采用三分法,成本在不同业态之间的分摊方法对于清算结果影响较大。


关键点二、税法关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成本分摊方法如何规定?


1、增值税:不涉及成本分摊问题。

2、所得税:国税发 2009年31号文件一共规定了四种分摊方法,其中又在第三十条特别对于分摊方法应用做了界定:


企业下列成本应按以下方法进行分配:

(一)土地成本,一般按占地面积法进行分配。如果确需结合其他方法进行分配的,应商税务机关同意。

土地开发同时连结房地产开发的,属于一次性取得土地分期开发房地产的情况,其土地开发成本经商税务机关同意后可先按土地整体预算成本进行分配,待土地整体开发完毕再行调整。

(二)单独作为过渡性成本对象核算的公共配套设施开发成本,应按建筑面积法进行分配。

(三)借款费用属于不同成本对象共同负担的,按直接成本法或按预算造价法进行分配。

(四)其他成本项目的分配法由企业自行确定。


3、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土地增值税分摊方法:层高系数法,这种方法国家税务总局无明确文件,个别地方有规定。如果当地政府有规定的,可以参考当地文件执行,如果没有规定,只能自行选择设计分摊方法实现成本分摊的优化选择,尤其是对于住宅和商业,两者的层高差异较大,成本也应当有较大的差异才较为合理。


关键点三、企业清算项目成本分摊方法在税法允许范围内的空间在哪里?


1、共同成本直接成本的划分。


国税发[2009]31号文件对于这个问题的表述是:

第二十九条企业开发、建造的开发产品应按制造成本法进行计量与核算。其中,应计入开发产品成本中的费用属于直接成本和能够分清成本对象的间接成本,直接计入成本对象,共同成本和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间接成本,应按受益的原则和配比的原则分配至各成本对象。


如果某项成本可以直接归属于某个成本对象,就属于直接成本,不需要分摊,如果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成本对象,或者属于多个成本对象共有成本,则属于共同成本,需要按照一定方法分摊。


直接成本和共同成本在实务中很多情况下可以相互转换,如消防、外墙、门窗等。甚至对于土建成本,如果在决算中能够清晰区分各个业态成本,也可以从共同成本转化为直接成本。当然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是否需要这种转换,这种转换对于结果的影响有多大?


2、共同成本能否在所有的业态中进行分摊。


分不清的共同成本应在哪些产品业态中分摊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如果根据受益性原则,并非所有的成本都必须在所有业态中分摊,比如门窗不一定要分给地下车位,幼儿园也不一定要分给商铺。而这个选择对于结果是有影响的。


3、土地的分摊方法选择


由于其他成本基本都采用建筑面积法,土增清算中分摊方法的选择通常只局限在土地成本上,我们可以考虑以下三种思路:


第一,直接成本法。比如土地转让合同中明确不同住宅和商业地块的购地价格,那就可直接根据合同金额列支。


第二,占地面积法。对于高密度和低密度业态共有的小区,占地面积法是公平的方法。


第三,建筑面积法。如果全是低密度或者高密度业态,那么采用建筑面积法其实和占地面积法是一样的。这种方法适用于单一类型的开发产品。


综上所述,成本分摊方法选择的不同,造成对项目土地增值税税负亦有所差异,企业需要提前测算及重点关注。同时在重大分歧问题上要积极同税务机关沟通,确保我们选择的方法能够得到认可。


转载仅供分享,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

◆2018年房地产财税干货文章汇编
◆2019年房地产财税干货文章汇编◆2020年房地产财税干货文章汇编◆【视频课程】2020疫情之年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新政应用和报表填报◆【视频课程】房地产开发各环节“重特事项”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视频课程】建筑业财税疑难问题训练◆8天学会:房地产建筑企业税企争议化解策略◆6天学透—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法与技巧◆7天玩转地产行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筹划◆6天玩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全税种税收筹划◆6天成为建筑行业财税实务处理及筹划精英特训营◆6天成为--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税负测算与税务筹划高手◆房地产企业集团“统借统还”涉税风险暨融资税会处理分析◆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代建”业务的涉税处理分析◆赶紧收藏!2020年发布的税收政策汇编◆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研究分析◆快讯!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修订,汇算清缴马上要用土地增值税清算前准备工作◆房企完工未交付产品企业所得税涉税风险分析◆最强攻略!!最新最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扫盲攻略都在这!◆浅谈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解读】地下车位各税种实务问题,税局有新的口径了!◆房地产企业费用报销流程和账务处理大全!建议立即收藏!◆房地产业增值税政策解读◆土地价款抵减销项税额的相关税务处理◆2021年财税新政+最全的税率表来了!堪称全财务人福音!◆【收藏】房地产开发企业从拿地到预售环节税费的管理◆房地产项目盈利测算◆2020年终奖当年发和次年发有啥区别?还有这些筹划雷区务必注意!◆房企在会计、所得税、增值税、土增税上如何确认收入?◆2021年税局又有大动作!即日起,将从这些方面稽查企业!◆土地增值税热点、难点问题及清算实务案例全解◆底商、地下车库、高层办公楼…土地使用税到底如何缴纳?看这一篇就够了!◆房地产企业各阶段税会处理分析◆不可错过的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标税负率异常被查,2021年各行业最新预警税负率大全来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如何扣除土地价款?官方:60页"增值税之差额纳税-房地产、建筑业"PPT房地产企业高度关注!历年成本列支问题新上任的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如何做好工作?房地产企业增值税预缴及清算实务分析房企各项成本高,这样解决,节税80%房地产企业计算增值税时如何扣除土地价款房地产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优化研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的视同销售大有不同,一文教你区分!房企增值税需掌握的税收优惠、风险防控、纳税筹划3大业务点房地产收并购的六个大坑,开发商该如何规避关于“车位”土地增值税的涉税分析开工前财税从业人员要看的新政策你有可能不知道的土地转让的税务筹划方法税务干货丨房企项目五大阶段税收筹划要点房地产企业成本分摊的税会差异城市更新、旧改中开发建设全程税务筹划实操要点(重点标红)搬迁的税会处理一文全解拆迁还建几个有争议的涉税问题很全面,土增税精选问题50个【收藏版】房地产:公司配建人才公寓的税务处理应如何?干货!企业如何做所得税筹划?投资并购财务尽职调查实务史上最全详解!(全网最完整版)房地产业如何解读2021政府工作报告?财税政策抢先看!!房企预售应警惕哪些税务风险股东个人借资的税务筹划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如何缴纳税款?关于红线外支出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扣除的问答2020年度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集锦突发!增值税税率统一为8%,取消13%、9%和6%?!两会传来重磅消息!干货丨在建工程转让“知识点”及涉税问题企业集团纳税筹划与节税策略各地关于土地返还款土增税、所得税处理的口径,是否冲减土地成本别再傻傻分摊了,这种情况下的进项税不用分摊,可以全部抵扣房企接盘烂尾楼再销售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怎么交?十年CFO苦心整理:财务自我修养手册地下车位涉税口径汇集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要点解析!房地产会计对各项成本的分析及测算房地产企业增值税管理要点及纳税筹划土增税筹划“实用思路”新形势下,房地产“投融资”的解读房地产并购重组中的税务筹划要点指南最新消息:小规模不征税销售额提高至15万元时间确定,个税综合所得范围扩大,每一条都和你息息相关!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明确!4月1日起施行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成本列支的稽查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精装房的税务处理2021房地产新版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详解房地产行业项目开发各个环节涉税事项及会计处理土增22个争议专题,广东地区的执行口径是怎样的?房企所得税实务处理及风险防范干货 | 税收筹划16招(上)总结好了: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表股权转让税收筹划有哪些具体方案?详解房地产项目投资测算模型【附模型文件】房地产投融资成本与费用(含测算表)2020亏损,2021一季度盈利,不想预缴所得税,请这样做!房地产业各环节涉税风险点汇总,涉税风险大,慎重!重磅!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2021年第一期)增值税留抵退税的10个相关问题,财务人员必须要知道!精选│如何管理好房地产项目的增值税?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构成全面梳理!(建议收藏)新准则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安装工程费的核算官方!2021年1~4月各地税局土地增值税85问答疑汇总降低社保的筹划方案【值得收藏】关于红线外支出的那些事房地产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

房建企业财税精品课程

【昆明.4月28-29日】 建筑施工企业成本、造价、采购、合同、法务及增值税六方精细化协同管理落地实战高级研讨班

【阜阳.4月28-29日】 2021税改新政下的建筑安装施工企业税务筹划与稽查风险防范专题班

【厦门.4月28-29日】 新会计准则与金税四期下的房地产开发全程各环节重特事项财税处理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题班

【深圳.5月13-14日】 2021房地产开发全流程68项业务税务 风险防控与筹划策略专题班

【郑州.5月13-14日】 2021房地产、建筑企业经济合同与票据税务风险规避专题班

【重庆.5月20-21日】 新政策下建筑业的三大税种、三大报表与合同涉税管理专题班

【长沙.5月25-26日】 2021最基础与实务的建筑企业全流程涉税处理与税务筹划及安排专题班

【杭州.5月27-28日】 新环境下的建安企业全业务流程财税法协同管理实务操作专题班

【成都.5月28-29日】 2021土地增值税全流程清算实务暨税负测算专题班

【线上视频课程】 2020疫情之年房地产企业汇算清缴新政应用和报表填报

【线上视频课程】 房地产开发各环节“重特事项”会计核算与税务处理

【线上视频课程】 建筑业财税疑难问题训练

【线上视频课程】 8天学会:房地产建筑企业税企争议化解策略

【线上视频课程】 6天玩转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全税种税收筹划

【线上视频课程】 7天玩转地产行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筹划

【线上视频课程】 6天学透—土地增值税清算方法与技巧

【线上视频课程】 6天成为--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税负测算与税务筹划高手

【线上视频课程】 6天成为建筑行业财税实务处理及筹划精英特训营

【线上视频课程】 打造卓越地产企业税收政策运用实战高手训练营




是一种鼓励 | 分享是最好的支持

: . Video Mini Program Like ,轻点两下取消赞 Wow ,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