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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幼升小”注意事项,超全面总结!速速收藏!
2016年,长春市小学招生对象是: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初中招生对象是: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各中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凡是往年已经入学并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再进行网上报名,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
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6日到各区指定地点报名。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报名的,由各城区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入学。在不同城区进行多次报名的,以第一次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派送学位。
第二步,5月15日-18日,户籍验证。公安部门通过户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户籍验证。
第三步,5月19日-22日,学位派送。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区方案和公安部门核准的户籍地址派送学位。
当学校学区生源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入学。
实行多校划片试点的学校要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学位派送,届时邀请辖区内相关人员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由公证处公证全过程。
第四步,5月23日-27日,信息审核。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依据“两个一致”原则,对预录取的学生进行户籍和房证审核。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审核其原籍户口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
审核不合格的,由各区教育局依据户籍(或居住证)地址,统筹安排派送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第五步,5月30日-31日,下达通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各中小学校通知学生到校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并组织新生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
未按学校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已经完成网上报名并获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自愿原则,可以参加辖区内优质公办中小学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但已经被民办初中以电脑派位方式招收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优质公办初中空余学位电脑派位。
民办中小学招生时间是6月1日-6月20日民办小学和民办初中的招生方式略有不同:民办小学全部实行自主招生。民办初中则采取电脑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
具体幼升小信息参考如下相关文件:
来源:吉林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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