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碰撞丨在三清山打岩钉的三名驴友或将面临刑事惩处,是驴友太任性还是景区太苛刻?
前段时间
一用户在两步路户外助手发布的帖子瞬时炸开了锅
究竟发生什么事?
且让小路娓娓道来!
原来事情伊始是因为4月初一则新闻
事不宜迟,快快点开以下视频一探究竟吧!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c0394z09zb0&width=500&height=375&auto=0
据媒体报道,今年4月在江西上饶三清山风景区巨蟒峰打岩钉的三名驴友将面临刑事惩处。
据称,三人私自用电钻打孔后用铁锤将26枚长岩钉打入孔内,给景点造成不可修复的严重损毁,专家评定其打入的膨胀螺栓钉会形成新的裂痕,加快景点柱体的侵蚀进程,甚至造成崩解。
抵不住三清山巨蟒的诱惑,这几个驴友爬上去了!
目前,此案已经移交上饶市信州区检察院审查,检察机关将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对该三人提起公诉。
经专家评定,该三人的行为不仅对景点造成了严重破坏,其打入的膨胀螺栓钉更是会形成新的裂痕,加快景点柱体的侵蚀进程,甚至造成崩解。
据介绍,三清山巨蟒峰遗迹点历经3亿多年的地质演化,具有重要的科研价值和观赏价值,是不可再造旅游资源,其价值无以估量,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璀璨瑰宝。
而且,地质专家也表示,由于岩体风化,借助于器械登攀不但不利于运动员的人身安全,而且对巨蟒峰有很大伤害。这之后,三清山景区禁止任何形式对巨蟒峰的攀岩活动。
法律人士介绍说,如果按照警方采取的刑事措施所涉罪名,该三名驴友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究竟是这三位驴友太任性了还是景区太苛刻了?
对此,两步路户外助手的用户议论纷纷!
各位看官你们觉得呢?
以下是整理于《3驴友因破坏三清山恐获有期徒刑!》帖子部分观点,详情请点击阅读全文查看更多!
1、部分驴友认为法律不该轻纵。
与大自然达成良好的互动和谐,才是户外旅游的本质诉求;反而,在很多情况下以寻求刺激之名,逾越法律红线。
不论是破坏高山草甸,还是在珍贵岩峰上打钢钉,都是一种对环境的过度消费,对这种行为,法律不该轻纵。
@帆船:一般的建筑,大概只有一百年 左右的使用期,打几个螺钉是没有什么影响。不过象女神峰、巨蟒峰这样世界独一无二的风景,是要保护几千年、几万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影响就大了,一个螺钉可能就要减少上千年的寿命,一百年这样来一回,一万年就是一百次,可能神奇的峰就提前倒塌了。所以我支持严厉对待!
@无缘:用电锤打孔,安装岩钉和挂片肯定是否加速岩体的侵蚀过程,必须要有可行性论证,遵循疑证从无的法定原则! 此三人在没有向景区申报的情况下瞎折腾,肯定有错在先,主观上应该知晓此次活动可能形成的后果。盲从地玩酷,是应该担负相对应的责任。 焦点问题是责任的认定! 资源属于全人类的,不属于几个游山玩水的驴友。谁破坏都要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做太阳闪耀你:我是学地质的,这种地貌是风化剥蚀产生的,表面的岩石被风化以后相当脆弱,极其危险,专家说的确实没有错,而且这种现象确实需要上亿年的累计才能产生,确实需要大家好好保护。所以惩罚是应该的。
@福州忆真:攀岩者体重在65公斤,想要有足够的挂力就必须打入直径16毫米以上的膨胀螺钉。 如果是在其他山体钻孔那影响有限,但巨蟒峰为剥蚀型麤立结构,形成过程中,自身有许多裂痕及叠加层积面,为脆弱高危地貌。 该岩石属于脆性材料,被膨胀螺钉撑紧后会向玻璃材料一样出现扩散裂纹。
尤其是每年暴晒雨淋会加剧裂纹出现。 而一旦出现不水平的裂纹并扩散开就回出现分离下坠,引发更多崩塌。 最悲催的是拔出这26根钉子也不合适,因为拆除过程会进一步出现裂痕,空洞造成的整体内应力破坏一样危险。
说个通俗点的:以前开采青石条就是打多个洞,膨胀开裂来取料。 其实这几位攀登者事先和景区联系再行事就少些低级错误。 再者太忽略环保人士的感受了。属于评估不足。 至少下次我是会避开这段路。
2、有驴友表示,景区开发管理负责人也应该付出一定责任!攀爬巨蟒峰行为固然不当,但罪不至于量刑。
@感恩的心!:没人制止劝阻本身就意味着管理有漏洞,或者说是没人管,真要管就双管齐下,管理部门负责人要处罚,违反管理的也要处罚,这样才公平,不建议判刑,世界遗产要如何保护应该有规定的,估计是宣传不够,普法工作要做。
@斟酌:攀爬巨蟒峰行为固然不当,但罪不至于量刑,试问景区开发所对那些自然生态的破坏又以何罪论处,若以此衡量其罪当以诛灭量刑。几个直径一厘米深约10公分的孔竟能上升到破坏巨蟒峰庞大岩体的崩塌,实在太过牵强。
更何况他们登顶也不是短时间就能做到的,试问景区工作人员当时都在做什么,为什么当时不横加制止呢。
当下大众舆论将矛头直指三个极限运动爱好者,甚至泛指驴友,实在是有太过之嫌。
@司令:昨天我把我家菜园里具有40亿年的泥土挖了几锹,不知道会不会被判刑
@弧峰:请善待驴友,请给中国极限运动一些空间。相比国外,我国的极限运动起步较晚,请社会各方面要多一些包容,多一份理解。
@黑白子:处罚是必须的,但是说列为文物保护必须得有官方正式文件,必竟自然界的产物,不象那些古玩之类的东西,大家都很清楚属于文物。而且景区也必须在周边明显部位立牌告知,官方文件不是每个人都能得见的,否则不能说"明知道"。
造破坏性就不好说了,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谁能说得准以后会出现什么情况。说到录区的管理不到位,如果景区已在周边立牌禁止攀爬,那还有什么好说的,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总不能24小时派人守着吧。你如果杀了人,难道说怪警察监控不到位、法官宣传不够,要跟着你受刑?什么逻辑嘛?
3、还有驴友将这次事件与玻璃栈道对比,认为景区开发才是对自然最大的破坏。
@天 运:景区开发才是对自然最大的破坏,石头上都不敢打个膨胀螺丝了?再说了,这是文物吗?凭什么按文物法定罪?哪个旅游区的开发能离开打岩钉?我真是无语了。。
@旭日东升,信立天下:听说蛇蟒峰被三名驴友大了26枚岩钉。严重的破坏了它的牢固性。甚至可能坍塌。我遗憾惋惜了一夜…… 一夜未眠。浏览了一下一些景区。却整不明白了。百思不得其解。这么多景区,做了这么多玻璃栈道、悬空栈道。那要打多少钉啊!怎么就没把山打塌啊……
@老农民:三清山的栈道、灵山的栈道、梵净山的悬崖铁链、南太行的铁链、华山的栈道、十九峰的栈道……太多太多的这些,在山体里面打了多少孔洞、多少膨胀螺栓?这些肆意妄为把大自然圈起来搞所谓的开发、收费的人受到了什么惩罚?他们的行径是否比这三人更甚千倍万倍?
@悠悠:一个是为了广大旅客,一个是为了一己私利。每个景区都会有规划,和承载力评估,在保护和开发间寻求平衡,而一个根本不管破坏与否,肆意打铆钉供自己攀登,这还有什么好开脱的?驴友是探访自然,感受自然,向外界展示不一样的自然,不是破坏自然,自己逞能,我看该罚,以儆效尤。真正的驴友应该是呼吁保护,让大自然的奇观能够让更多的人看见,而不是一味征服,那是莽夫只见!
4、还有一些驴友主张不一样的观点。
@奔跑的五花肉:户外运动者一定要对自然有敬畏之心,你在山上的每一步攀爬不是征服,而是自然对你的恩赐。
@麦片(刘昊):国家正规景区内的景观,开线攀爬必须应先征得同意或许可这毋庸置疑。如果是刑事责任那也必须要有法可依,重点不是石头有多少年而是斟酌景观的唯一性不可替代性对景观景区的影响,合理合法的判断破坏程度以及赔偿方式。
这事情肯定是错了,但如果没有先例,也不用急着讨论判不判刑,这不是单纯的无知破坏行为,攀岩作为一项运动对自然岩壁的开发也确实需要法律上来明确界定。
@思无邪:任何一件事,都有它的两面性,不能无休止的无限延升,希望公平公正地对待,在一座山峰上打上挂片就定为故意损坏文物罪,觉得有点委屈。
攀岩本身就以快挂作保护套在以岩壁上固定的挂片上,若以此挂片来断定山体受到影响,或许攀岩这项运动就此再也不复存在了,当事人以独创的攀顶方式,以这景区山峰来让国内外皆知,出发点并非故意的去损坏,只是欠缺考虑仔细人们认不认可,也欠考虑到这是国家级景区是否认可我们的活动。
我们也相信检方提起公诉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类似的再次发生,但同样就以此判定结论,会伤了多少爱好户外,热爱运动的心。
希望能在此定论上多加考虑,当事人在当地有着极高的户外口碑,每次户外都告诉大家,垃圾带回,不破坏青山绿水……
希望各方综合衡量,运动,健身,攀岩,等是人类追求健康的一种方式,应该有智慧的头脑,不会片面性地去定论,由此而产生大家对这件事无休止的争议。
各位驴友看到这里,是不是也像小路一样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一样?也许在很多人看来只是简单的一个问题,经过大家不断深入地讨论,往往会激起不一样的波澜。
正如这个世界不是只有黑白两种色彩,同样的也没有绝对的对错之分,只要言之有理即可。多加热烈讨论,往往能让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更加开阔,从而对自己的人生又产生不一样的思考!
热爱户外的我们,该如何权衡好与自然的关系,如何在不破坏自然的同时能满足我们探索世界的欲望,也许这才是我们该认真思考的方向。你对此又是怎么看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下您的精彩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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