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中平台责任的落地”研讨会在京举行
再过三个月,备受瞩目的《电子商务法》将正式实施。2018年9月28日下午,“《电子商务法》中平台责任的落地”研讨会在北京银泰中心举行,此次研讨会由德衡律师集团上市公司服务中心、中国法学交流基金会、第一法务协会(CACC)上市公司分会、一法网和共同汇国际商务俱乐部于北京银泰中心联合举办。
此次研讨会邀请了参与《电子商务法》的立法专家、知名学者、众多企业代表、法务人员、风险合规人员到场参会。该沙龙是德衡律师集团上司公司法务合规系列沙龙的第三期。
本期沙龙由北京德和衡律师所合伙人、互联网合规部主任辛小天主持,德衡律师集团常务副总裁、高级合伙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克江,德衡律师集团副总裁、高级合伙人、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主任陈浩为致辞嘉宾,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小米公司国内销售法务负责人张贝贝、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互联网合规部合伙人周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北京众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裁廖逸、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彭勇为演讲嘉宾。敦煌网、京东方、北京太和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美丽联合集团、美团点评、China Commercial Credit,永丰银行、自如生活、李宁(中国)体育等40余名企业代表和法务人员参与了本期沙龙。
本次沙龙共分享六个主题。首先由参与《电子商务法》立法的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给嘉宾们介绍《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若干焦点问题》从基本原则、适用排除、创新点、影响最大的领域等角度对《电子商务法》的要点进行了详细介绍。
小米公司国内销售法务负责人张贝贝带领嘉宾们解读《电子商务法的重点条款》,包括《电子商务法》的适用范围、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公示义务、合同成立规则、平台责任加重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互联网合规部合伙人周杨介绍《电子商务法中的合同条款设计》,从专业律师的角度进行了分析并分享实践经验,并对企业容易忽略的电商法下的数据安全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则聚焦《电子商务法的知识产权条款的创新与适用》,详细讲解了知识产权的通知-删除机制、错误通知责任、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连带责任,并对此次法条的创新点,即平台内经营者的“反通知机制”以及知识产权权利人收到反通知后十五天的选择期进行了解析。
北京众签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总裁廖逸则介绍了《电子商务法背景下的电子合同》,对电商平台在完善信息保护、加强平台管理、规范电子合同和电子支付等方面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最后,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彭勇律师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刑事角度为大家讲解了《电子商务企业与走私犯罪风险》,介绍了电商走私的成因、主要走私方法、电商走私的雷区等,语言风趣诙谐,为本次研讨会掀起高潮。
随后,与会嘉宾展开了热烈的圆桌讨论。美团点评法律政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李小武、京东方营销法务部副部长刘畅、携程高级研究员常红晓就打车软件平台是否适用电子商务法、知识产权的通知-删除机制、电商平台经营者责任、电商平台产品搭售等问题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看法,并一致表示《电子商务法》给电商平台经营者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压力,《电子商务法》在适用中仍有许多不清楚的地方,急需律师们在实践中予以补充、填补空白。
会议最后,德衡律师集团高级合伙人陈浩律师非常幽默地结合电商给家庭带来的变化作了总结发言,对参会人员的出席表达了衷心的感谢,与会人员欣然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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