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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用数十亿割韭菜 获利2.5亿却被罚超12亿!屡罚屡犯N进宫的唐家班还敢吗?

2017-03-13 全景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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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5个月的时间,选投一家正常交易的A股上市公司,你能获得多少收益?

 

读题之后陷入沉思的,大约都是股市里清白投资的“好孩子”。 然而也有一些投资者,他们面对这个问题不会陷入沉思,因为他们的收益不倚赖持股时间,不倚赖市场牛熊,甚至不倚赖个股题材或基本面。他们的“投资收益”,取决于资金规模、账户数量、花样百出的申报手法、价格拉抬的高度,对倒交易的密度…… 他们,是股票市场中的价格操纵玩家。

唐汉博就是这样一个价格操纵界的“资深”老手。2016年2月到6月近5个月时间里,他隐匿于香港某酒店,实际控制4个账户,通过操纵沪港通股票“小商品城”,非法获利4188万余元。

 

先别唏嘘他赚钱之快、之容易,这4188万还只是“冰山一角”。证监会上周五公布的信息显示,2014年12月至2015年4月,同样是5个月时间内,唐汉博及其操纵界小伙伴,通过操纵“同花顺”、“杰赛科技”、“广发证券”、“新希望”、“博云新材”等股票,大赚了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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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因“操纵股价”而屡遭处罚的

唐汉博这次又“栽”了!


屡犯屡罚、屡罚屡犯,唐汉博已经是N进宫了,这次和他一起被罚的还有他的“唐家班”,近日,证监会对唐汉博及其“唐家班”的多位涉案当事人作出了顶格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逾12亿元。

 


谁是唐汉博?涉案有哪些?这次案件有哪主要特点?我们先来简单MARK一下:

 

1、唐汉博,现居香港,1973年12月出生,拥有数十亿元资金和多名“跟班”,多年金融机构从业经历,曾在联合证券、宝盈基金、深圳国诚任职;

 

2、这一案,系由唐汉博操纵沪股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交易金额高达30亿,非法获利4188万;

 

3、这是“沪港通”开通两年多来,查处的首例利用交易机制,跨境实施操纵市场的案件;

 

4、同时查实的还有操纵的其他5只内地股票,非法获利近2.5亿元的另一起操纵案件;

 

5、证监会开出顶格处罚,罚没款合计逾12亿元。

 

那么,唐汉博到底是如何操纵股价,搅动市场不得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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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操纵股价左手倒右手


“天使和魔鬼就在一念之差,金融家和金融大鳄只有半步之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的这番话用在唐汉博身上最为贴切,这位昔日的金融家沦为大鳄,在金钱的巨大诱惑下越走越远。

 

现居香港的唐汉博,1973年12月出生,曾出资设立北京雨花石影视投资有限公司,有多年市场机构从业经历,先后担任过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经理助理、深圳宝盈基金管理公司行业研究员、深圳国诚投资咨询公司研发总监等职务,2006年3月8日,在深圳国诚任职期间,唐汉博曾在媒体发表一篇名为《宁可错过,不要做错》的文章。文章中,唐从宏观经济分析到上市公司基本面,从市场策略讨论到投资理念,可以看得出,唐汉博具备扎实的研究功底,在市场有一定知名度。

 

不过,他用违法违规把知名度完全抹黑成臭名昭著。2016年年初,交易所监控发现,沪股通标的股票“小商品城”成交明显放大,股价涨势明显高于上证综指涨势。大数据分析显示,来自香港的证券账户与开立在内地的某些证券账户相互配合,频繁自买自卖、高买低卖,连续拉抬后反向卖出,有操纵市场的重大嫌疑,沪港通开通以来首例跨境操纵线索出现。

 

经过对历史资料进行关联匹配映射分析,操纵市场行为与唐汉博等人密切相关。唐汉博团伙的操纵行为具有明显的共同特征,一是大量交替使用以团伙成员、公司员工名义开立的账户;二是操作下单地点遍布各大城市;三是使用多台电脑,企图逃避监控;四是惯用连续交易、盘中拉抬、对倒、虚假申报、大额封涨停等多种手法操纵股票。

 

在交易“小商品城”时,唐汉博的主要操纵手法就是自买自卖。简单说就是唐汉博同时控制多个股票账户,在这些账户之间频繁买卖“小商品城”股票,左手倒右手,虚增交易量。在哄骗跟风资金入场后,唐汉博又挂大量的买单和卖单,把股价控制在自己设定的区间内。

 

证监会稽查人员称,其目的是为了锁定前期价格上涨的趋势,形成一种夹板的趋势,拉高到一定的股价高度之后,很可能有前期的一些获利盘会回吐。

 

到了股票抛售阶段,为了避免大量抛出无人接盘,唐汉博先用明显高出市场价的买单作诱饵,以略低的大买单托盘,制造需求旺盛的假象,吸引跟风买入做高价格,再逐步撤掉买单,迅速卖掉手中股票。通过这种方式,仅4月15日一天,卖出成交金额就达4.3亿左右。

 

证监会稽查人员表示,唐汉博动用的资金应该是十几亿,还是因为他的资金量足够大,具备这种资金优势,所以他在短时期内,把资金优势转化为持股优势。让散户替他接盘,他的获利其实就是普通散户他们的付出。

 

在唐汉博主要操纵股价的47个交易日里,有21个交易日都存在自买自卖,其中10个交易日,唐汉博各账户间的交易超过了“小商品城”当日市场成交量的20%,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上交所大数据监察系统很快对“小商品城”的异常走势做出警示。经查,问题账户最终指向了唐汉博在香港开立的沪港通实名账户,同时还发现另外两个沪港通账户和一个A股账户也存在异常的交易,稽查人员立即对这些账户进行了交叉比对。

 

证监会稽查人员发现他们逐日下单的地点是高度重合的,就是每天都在一起下单,交易设备也存在重合,使用同一设备去交易,或者说转账。他们的账户相互之间进行交易,就是所谓的对倒,或者说我在买的时候你去帮我打压价格,我要卖的时候你挂一定的买单托价格,相互配合。

 

顺着这些线索,调查人员对这些账户涉及的3个开户人的信息和资金流向,做了进一步调查,最终发现,这些账户在唐汉博操纵股价期间,还和唐汉博妻子的银行账户有多次资金往来。至此这个操纵股价的小团伙终于浮出水面。

 

除了“小商品城”的个股操纵外,唐汉博的弟弟唐园子、唐汉博的表叔袁海林也与唐汉博一起,进行团伙操纵。在唐汉博、唐园子等操纵市场案中,唐汉博及其操盘手袁海林、袁超、唐渊琦等操纵“同花顺”、“杰赛科技”,唐园子操纵“广发证券”,唐汉博、唐园子等共同操纵“新希望”和“博云新材”,涉案操纵行为非法获利共计约为2.5亿元。

 

“他们好几个相熟的亲戚在一起联合操纵股价,自称唐家班,”证监会稽查人员表示,这并不是他们第一次操纵市场,早在2010年,唐汉博、唐园子和袁海林等人就曾先后数次被证监会行政调查。因唐汉博等人多次、反复在境内或跨境实施操纵市场行为,情节恶劣,行为嚣张,一直是证监会近年重点持续监控、多次严肃查处的违法对象之一。


3

还原!唐汉博团队如何操盘小商品城


唐汉博团队在小商品城整个坐庄的区间在2.4日至6.23日,共4个阶段。

 

【第一阶段】

 


2.17 主动吸货行为,包括涨停板吸货


2.18 这天(高位十字星),主要以对倒为主


2.19-2.22 初步出货获利阶段

 

这两个交易日“唐汉博”账户卖出约3300万股,成交金额约2.4亿。“唐汉博”账户、“王涛”建银账户买入成交约700万股,成交金额约5000万。截至2016年2月22日收盘,账户组持股数量约6000万股。这2天对倒横盘出货。


2.24-2.25 维持股价阶段


25号大盘暴跌,庄家早上和尾盘都有护盘的动作


3.1-3.3 再次拉升阶段


3.1大盘午后跳水跌破均线,但小商品城没有跌破,庄家午后开始吸货维稳,且涨停板故意撤单打开后,涨停板吸货


3.2 大盘暴力反弹。主力竞价又来撤单花招,后盘中有明显托单行为,且全天吸货为主。截止收盘,主力有1.35亿股的筹码


3.3 卖出获利阶段,这天庄家把手上的1.35亿卖了将近1亿股,还放了天量,买入的数量基本都是对倒单~经典的过马路出货

 

【第二阶段】



3月4日


 “唐汉博”账户与“王涛”建银账户申报买入“小商品城”11,569,900股,成交8,005,973股,成交金额56,300,771.47元,成交均价7.03元。(天量后的阴线并不代表主力会继续出货)


3月7日


13:13:18至13:13:38“唐汉博”账户以卖1至4档申报卖出“小商品城”2,850,000股,13:13:50至13:15:10“王涛”建银账户申报买入2,500,000股,全部主动成交,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为6.13%。13:18:21至13:21:51,“唐汉博”账户申报卖出2,196,273股。


3月8日 


这天大盘也是早盘暴跌拉起来,主力全天是一个吸货行为


3月9日


“唐汉博”账户共计申报买入“小商品城”12,775,000股,成交4,668,606股,成交金额33,631,626.97元,成交均价7.20元。9:42:20至9:55:57“唐汉博”账户以7.09元至7.24元价格申报买入11笔8,719,000股,成交前撤回申报6,651,142股,占账户组申买量的76.28%,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由7.09元上涨至7.26元,上涨幅度为2.40%。13:52:04至13:53:02“唐汉博”账户以7.2元申报买入4笔470,000股,申报价格高于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0.09元至0.13元,账户组申报量为申报前一刻卖申报第1档申报量的的3.32倍,全部成交,账户组在该时段内的申买成交量占同期市场成交量比例为88.01%。申报前一刻市场成交价由7.07元,最后一笔申报成交均价为7.17元,上涨幅度为1.41%。


3月10日


“唐汉博”“桂某选”账户及“王涛”建银账户以6.99元至7.13元价格申报卖出14,433,332股,成交7,252,507股,成交金额51,581,057.95元,其中4,885,775股为“王涛”建银账户买入,“唐汉博”账户及“王涛”建银账户以6.99元至7.17元价格申报买入18,759,900股,成交10,100,350股,成交金额71,765,494.09元,成交均价7.11元,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比例为12.66%。


3月11日


“唐汉博”账户、“王涛”建银账户以6.88元至6.98元价格申报买入“小商品城”6,214,000股,成交前撤回申报4,380,200股,占账户组申报比例为70.49%,成交股数1,833,800股,其中1,103,000股为“唐汉博”账户卖出,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比例为4.12%。


3.17-3.18 再次拉升阶段


3.21 卖出获利阶段:全天出货1600万股,尾盘对倒200万股(第二阶段获利结束)

 

第三阶段

 


从这个阶段来看,主力也是根据大盘的情况做增减仓调整,而且能出货在暴跌前夕!


3.23-3.29 加仓阶段


3月23日至29日,账户组通过日内双向申报、对倒、高买低卖等方式操纵股价,期间累计买入“小商品城”28,452,559股,累计卖出13,163,748股。


3.30-4.8 逐步卖出阶段


3月30日至4月8日系账户组逐步卖出“小商品城”阶段。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25,024,119股,累计卖出53,486,976股。合计卖出1800万股左右。


4.11-4.14 加仓拉抬阶段


4月13日至4月14日账户组存在日内双向申报、盘中拉抬、对倒交易情况。


4.15 出货获利阶段


早盘托单诱多拉升出了小部分货,后通过同样的手法拉高把大部分货出了。截至当日收盘,账户组持股数量为36,564,976股。

 

第四阶段

 

4.20-4.25 加仓及维持、拉抬股价阶段

 

4月20日至4月25日,账户组通过对倒、虚假申报等方式维持、拉抬股价。4月21日,“唐汉博”“桂某选”账户及“王涛”太平账户以7.29元至7.5元价格申报买入“小商品城”42,701,700股,成交20,653,448股,“王涛”建银账户以7.36元至7.4元价格申报卖出19,143,984股,全部成交。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10.55%。4月22日,“唐汉博”与“王涛”太平账户对倒股数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23.39%。

 

4.26-6.23 卖出获利阶段

 

4月26日“唐汉博”账户以7.2元至7.4元价格申报卖出“小商品城”21,085,658股,成交17,603,596股,成交金额127,898,935.15元,成交均价7.27元。“王涛”太平账户及“唐汉博”账户以7.17元至7.38元价格申报买入15,515,500股,成交前撤回申报14,443,400股,占账户组申买量的93.09%。截至当日收盘“唐汉博”账户“小商品城”已卖出。

 

“唐汉博”账户于2016年4月27日被限制交易。之后账户组无买入成交,“王涛”太平账户持续卖出该股,至2016年6月23日收盘账户组中持有的“小商品城”已全部卖出。经查,唐汉博、王涛涉案操纵行为非法获利共计41,884,236元。


4

跨境逮大鳄破上亿重案


在“小商品城”操纵案件的稽查过程中,香港方面提供的证据尤为关键。证监会稽查人员表示,香港证监会在唐汉博他们香港的住处搜查出了七台电脑,锁定了诸多操纵市场的证据。

 

在听证会时,唐汉博、袁海林的代理律师还曾就香港方面的证据提出了异议。

 

2014年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该《备忘录》建立了涵盖线索和案件调查信息通报、协助调查和联合调查、文书送达、协助执行、投资者权益损害赔偿、执法信息发布、人员培训交流等执法各环节的全方位合作机制,确立了双方“在各自法律权限范围内尽可能为对方提供最充分的执法协助”原则。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此举就是为了加强双方执法合作,采取有效行动,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沪港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在事实确凿的证据链条下,首例跨境操纵市场案以行政处罚结尾,但可以预想的是,随着各地资本市场间的国际化交易日趋频繁,各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间的联系日益紧密,跨境证券期货活动日益频繁,资金流转、股权控制、信息传递、账户控制、交易指令下达等都可能跨越边境。

 

“传统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违法犯罪随之变得更加复杂隐蔽。缘于两地资本市场的密切联系及市场互联互通、基金产品互认等安排,内地与香港市场之间的风险传导、跨市场套利、违法犯罪蔓延将不可避免,跨境市场操纵、内幕交易、虚假陈述等各类证券期货欺诈行为将长期存在。”业内人士指出,更由于香港资本市场国际化、机构化的典型特征,国际市场上常见的各类新型操纵、机构内幕交易、跨境虚假陈述等,均将成为两地监管部门面临的重要执法挑战。

 

证监会相关人士强调,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对于加强监管执法合作、严厉打击各类跨境违法早已形成高度共识。双方一致认为,加强稽查执法协作,是两地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平稳推进的重要保障。两地证监会将不断完善跨境执法合作的相关安排,规范重大紧急案件执法协作安排,开展更为有效的调查合作,加强执法人员交流与培训,不断提高跨境执法合作水平,确保两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均得到全面遵守和执行。


本文由全景网综合自:证券时报、港股那些事儿、雪球网(虎鸠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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