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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状告匈牙利非法拘禁胜诉】欧洲人权法院判匈政府赔偿千万福林

2017-04-02 刘思嶽 匈牙利新导报


“匈牙利当局2015年秋在边界中转地带非法拘禁两个孟加拉难民。”设在斯特拉斯堡的欧洲人权法院(EJEB)3月14日宣布的判决说,同时责成匈牙利国家向两个难民各支付相当于580万福林的赔款,并承担有关诉讼费用。  


       维权组织匈牙利赫尔辛基委员会代表两个难民诉诸欧洲人权法院,以唤起人们对匈当局一系列违反人权的行径的注意。法院认为,在匈牙利南部边界发生的情况,实际上都是违法的:处置难民的程序不公道,监禁难民不符合国际法,被关在中转区内的难民没有申诉的可能,而把难民遣回的塞尔维亚不是安全的第三国等等。


       辛基委员会的两位孟加拉当事人2015年9月15日试图通过勒斯凯的中转地带合法进入匈牙利境内和递交避难申请。这正赶上塞匈边界开始执行“法律封锁”的措施,因此避难申请被认为是“不可接受的”。难民提出上诉后,在被铁丝网围着、有武装人员看守的中转区人满为患的集装箱里等候法院判决。10月初法院作出拒绝的判决,他们被驱逐回塞尔维亚。


       匈牙利政府声称,难民“在中转区得到安置”,不是“拘禁”。然而欧洲人权法院却根据很多类似国际事例,判定这就是拘禁,因为匈牙利当局在没有法院判决的情况下,剥夺难民的人身自由。欧洲法官们强调指出,中转区也在匈国家的管辖之下,不是“域外”机构,被关在这里的人应享有在其他地方关押的人同样的权利。


       近日,匈牙利议会通过更严厉地处置难民的修改法案,所有避难申请只能由申请者本人当着难民事务当局人员之面、在边界中转区递交,并在那里等候审批结果。显然,匈牙利新法规与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是明显对立的。如果与孟加拉难民遭遇相同的成千上万难民诉诸欧洲人权法院,则胜算都很大,匈当局将面临被责成支付天价赔款和诉讼费用的局面。


       匈牙利政府一如既往地无视欧洲法院的判决。欧尔班打算就关押难民的问题发起“民族协商”,把责任转嫁到国民身上。


       几乎在与欧洲人权法院判决的同时,欧洲议会(EP)公民权利、内政和司法委员会提出动议,调查匈牙利的“法律边界封锁”是否符合欧洲难民事务法规。欧洲委员会日前已派移民事务委员到匈牙利调查。


       另据政府媒体3月13日报道,被关押在贝凯什的接纳中心的移民绝食抗议活动结束。被关押的102个移民中,94人参加了绝食。根据移民和难民事务局的通报,绝食者在3月14日晚间恢复进食。


       亲政府组织“为了基本权利中心”主任桑托·米克洛什就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提出,匈牙利应该考虑退出欧洲人权法院的法律管辖范围。据国际法学家瓦尔基·拉斯洛说,这意味着不遵守1950年签订和经过多次修订的“欧洲人权协定”的规则,即不尊重基本人权。这会引起一连串后果,如必须退出“欧洲条约”、欧洲理事会等,最终离开欧盟大家庭。


       欧尔班总理3月17日在国营科舒特电台“180分钟”节目中,在回答问题时抱怨,欧盟把自己的成员国希腊说成不安全的国家,非人道地对待移民,把遵守法律的国家(匈牙利)判罪。总理的讲话出了很多错误,如把塞尔维亚说成“希腊”,把亚洲的孟加拉国说成“非洲国家”,把欧洲人权法院说成“布鲁塞尔”。 欧洲人权法院并不是欧盟的单位,管辖范围包括40多个国家,甚至有俄国和阿尔巴尼亚。


       执政党和政府成员发起对欧洲人权法院和赫尔辛基委员会的攻击。青民盟议会党团主席科沙·拉约什说,人权法院根据“索罗斯的代理人的举报作出政治决定而不是法律判决”。


       (刘思嶽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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