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上海交通整治又放大招,107条马路禁止骑车,还有……
上周末小编和朋友去陆家嘴骑车溜达,
那真是阳光正好,微风和畅呀~
(差一点就被太阳公公烤熟了)
正当我们本着伟大的“探索精神”纵横驰骋之时,
却被警察蜀黍拦了下来:
“同志,这里不允许骑车!”
对于小编这样一个“上海通”来说,
上海有些道路有些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自然是知道的,
但是具体有哪些还真的没怎么在意,
毕竟自己平时的路线基本不会有这样的情况,
只是没想到这次真被自己给遇到了。
还能怎么办?
当然是下车走人啊~
事实上,
不仅是小编遇到了这种情况,
平时很多小伙伴们也都遇到了,
有的还被罚了钱。
所以小编觉得非常有必要和大家聊聊这个问题,
上海究竟有哪些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呢?
根据小编搜集到的信息来看
目前有107条道路禁止非机动车通行~
没错,就是下图中黄色区域
为本市市中心非机动车不得骑行的地面道路。
↓↓↓
(点击可看大图)
虽然图片上只能看出大概区域,
但是从起覆盖的区域来看还是不少的,
分别有长宁区、静安区、普陀区、虹口区、黄浦区、
闵行区、徐汇区、杨浦区、浦东新区、宝山区,
所以经常在这附近活动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了,
尤其是在如今共享单车遍地的今天,
真的是一不小心就去了不该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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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名称 | 起讫点 |
长宁区 | |
虹许路 | 虹桥路—古羊路 |
新华路 | 杨宅路—延安西路 |
延安西路 | 古北路—沪青平公路 |
延安西路 | 镇宁路—中山西路 |
虹口区 | |
四平路 | 吴淞路—海伦路 |
吴淞路 | 北苏州路—四平路 |
大连路地下通道 | 赤峰路—密云路 |
广中路地下通道 | 水电路—东体育会路 |
大名路 | 北苏州路—天潼路 |
长治路 | 福德路—天潼路 |
外滩通道 | |
四川北路 | 天潼路—武进路 |
黄浦区 | |
北京东路 | 中山东一路—成都北路 |
福州路 | 中山东一路—西藏中路 |
河南中路 | 河南路桥-延安东路 |
河南南路 | 延安东路—人民路 |
河南南路 | 江阴街—陆家浜路 |
淮海东路 | 西藏南路—浙江南路 |
九江路 | 江西中路—黄河路 |
陆家浜路 | 海潮路—制造局路 |
南京东路 | 中山东一路—河南中路 |
南京西路 | 黄河路—成都北路 |
西藏南路 | 复兴东路—延安东路 |
西藏中路 | 延安东路—北京东路 |
延安东路 | 中山东二路—成都北路 |
中山东二路 | 延安东路—东门路 |
中山东一路 | 外白渡桥—延安东路 |
中山南路 | 东门路—董家渡路 |
中山南路 | 陆家浜路—西藏南路 |
中山南一路 | 西藏南路—瑞金南路 |
海口路 | 广东路—浙江中路 |
湖北路 | 南京东路—广东路 |
南苏州路 | 新桥路—西藏中路 |
新开河路 | 中山东二路—人民路 |
淮海中路 | 西藏南路—陕西南路 |
龙门路 | 金陵中路—淮海中路 |
兴业路 | 马当路—黄陂南路 |
静安区 | |
北京西路 | 成都北路—乌鲁木齐北路 |
常熟路 | 华山路—长乐路 |
江宁路 | 南京西路—奉贤路 |
茂名北路 | 南京西路—吴江路 |
南汇路 | 南京西路—奉贤路 |
南京西路 | 成都北路—乌鲁木齐北路 |
铜仁路 | 北京西路—南阳路 |
万航渡路 | 愚园路—乌鲁木齐北路 |
西康路 | 南阳路—南京西路 |
延安西路 | 镇宁路—华山路 |
河南北路桥面 | 天潼路以南 |
孔家木桥路 | 中兴路—交通路 |
汶水路 | 粤秀路—沪太支路 |
大统路 | 中兴路—太阳山路 |
中兴路 | 大统路—恒丰北路 |
民立路 | 天目西路—秣陵路 |
普善路 | 中兴路—沪太路 |
河南北路 | 塘沽路—天潼路 |
西藏北路桥 | 曲阜路南侧桥头 |
共和新路走马塘桥 | 场中路—江场路 |
延安中路 | 华山路—成都北路 |
华山路 | 愚园路—常熟路 |
闵行区 | |
林海公路 | 下盐路—航南路 |
中春路跨线桥 | 沁春路—黎安路 |
浦东区 | |
世纪大道 | 明珠环岛—杨高中路 |
张杨路 | 源深路—浦城路 |
浦东南路 | 浦东大道—浦电路 |
东方路 | 潍坊路—浦东大道 |
滨江大道 | 丰和路—百步街 |
丰和路 | 滨江大道—陆家嘴环路 |
东园路 | 滨江大道—银城中路 |
百步街 | 滨江大道—陆家嘴环路 |
陆家嘴环路 | |
明珠塔路 | 丰和路—滨江大道 |
陆家嘴西路 | 陆家嘴环路—滨江大道 |
名商路 | 陆家嘴环路—富城路 |
花园石桥路 | 富城路—东泰路 |
拾步街 | 富城路—陆家嘴环路 |
浦城路 | 陆家嘴环路—东昌路 |
银城中路 | 浦东南路—东昌路 |
东泰路 | 世纪大道—东昌路 |
金洲街 | 银城中路—陆家嘴环路 |
银洲街 | 陆家嘴环路—浦东南路 |
行政中心区域 | 丁香路—锦带路—迎春路—丁香路围合区域 |
普陀区 | |
真北路 | 曹安路—桃浦路 |
真北路 | 真南路—汶水路 |
徐汇区 | |
宝庆路 | 桃江路—淮海中路 |
常熟路 | 淮海中路—长乐路 |
衡山路 | 华山路—桃江路 |
淮海中路 | 陕西南路—华山路 |
动力南一路(南站) | 全线 |
动力南二路(南站) | 全线 |
动力南三路(南站) | 全线 |
动力南四路(南站) | 全线 |
动力南五路(南站) | 全线 |
动力南六路(南站) | 全线 |
动力北一路(南站) | 全线 |
动力北二路(南站) | 全线 |
动力北三路(南站) | 全线 |
杨浦区 | |
黄兴路 | 空政学院—环岛 |
翔殷路 | 国庠路—环岛 |
淞沪路 | 政通路—环岛 |
邯郸路 | 国宾路—环岛 |
四平路 | 蓝天宾馆—环岛 |
邯郸路 | 逸仙路—国定路 |
翔殷路 | 国和路—军工路 |
军工路 | 翔殷路—周家嘴路 |
宝山区 | |
沪太路 | 场中路立交 |
泰和路 | 淞滨支路—泗东路 |
汶水路 | 沪太支路至真北路 |
(注:其中虹口区四川北路禁止时间段为8:00—17:30,其余皆为全天。)
这么多条路有你家门口的吗?
近日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门
对非机动车的管理力度加强了很多,
特别是对非机动车无牌无证、闯红灯、逆向行驶、
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上桥入隧、乱停放等
违法行为开展了不间断的针对性治理。
并明确了整治重点和具体措施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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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重点内容
在全面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5类突出违法行为:
1、非机动车乱骑行。主要包括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闯禁令”上桥入隧等违法行为。
2、非机动车乱停放。主要包括快递、外卖行业非机动车和共享单车乱停放等违法行为。
3、非机动车违法上道路行驶。主要包括在“禁非”道路和区域通行、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
4、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闯红灯、不走人行道、不走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栏等违法行为。
5、机动车“三乱一逆”。主要包括乱停车、乱变道、乱鸣号、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
关于非机动车,
根据新修订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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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者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二、通过设置有交通信号的路口,不按照交通信号的指示通行;
三、逆向行驶;
四、驾驶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未随身携带本市残疾人证;
五、驾驶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载人或者驾驶其他非机动车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载人;
六、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
七、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倡导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时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违规行为处罚也是很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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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无牌无证
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先予扣留,并通知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
闯红灯
处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逆向行驶
处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处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上桥入隧
处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乱停放
处3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驾驶无牌大功率超标电动车
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先予扣留,并通知当事人及时接受处理。
私自加装动力设备人力车
处5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说起来,
上海交通大整治也有一年多的时间了,
从当初对机动车严整到现在对非机动车大力管制,
一方面是为了大家的交通安全考虑,
另一方面,
对非机动车的严管也让机动车主们轻松了不少,
毕竟很多情况下,
不遵守交通规则在路上乱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也是老司机们心中永远的痛~
当然啦,
还有一种情况是老司机们更头疼的,
那就是——碰瓷!!
没错,这也是小编今天要跟大家说的第二件事!
面对各种画风清奇的“花式碰瓷”党,
即便是老司机也是防不胜防!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遇到碰瓷,
大家或许都希望能如下图这样~
但事实上一旦遇到碰瓷,
常常会纠缠不清,
到最后吃亏的可能还是老司机。
今天小编要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
关于碰瓷所导致的后果终于有标准答案啦!
所以故意碰瓷究竟有什么后果呢?
在法律上,
“碰瓷”被认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获取赔款的行为。
在实际中有四种情况~
↓↓↓
一、“碰瓷”构成诈骗罪
由于行为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不会明示自己的主观目的,会对事实真相加以隐瞒从而骗取对方“自愿”交付赔偿款,因此“碰瓷”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二、“碰瓷”构成敲诈勒索罪
如果“碰瓷”行为被人看穿,“碰瓷”人通过威胁或者要挟方法,致使被害人基于恐惧心理而交付财物,没有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被害人是否交付财物仍有选择的意志自由的,一般则以敲诈勒索罪定罪处罚。
三、“碰瓷”构成抢劫罪
“碰瓷”行为人以暴力或胁迫方式,达到“压制被害人使之不能反抗、不敢反抗或者无法反抗”的程度,甚至直接从被害人处强取一定数额的财物的,则成立抢劫罪。
四、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碰瓷”行为人采取故意加速直行碰撞他人正在变道行驶的车辆等行为,可能造成对方车辆因突然受到撞击或紧急避让而让车辆失去控制,进而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以及不特定人的人身或财产权利遭受损失,行为人对此手段的危险性认识或应认识,但仍放任危险结果的发生的,甚至不只一次实施此类行为的,其主观心理已经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主观要件,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种定性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已经越来越多。
那么最重要的问题来了,
如果遇到碰瓷者结果却被司机误伤、撞死了,
作为车主应该如何担责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果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如果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不仅如此,
针对专业碰瓷的人群,
规定中还特别指出了:
↓↓↓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看到了没有,
对于汽车没有违规正常行驶的情况下,
遇到碰瓷人故意往车上撞,
结果驾驶员来不及反应而发生交通事故,
不好意思,车主无需担责,
碰瓷的全责!
这叫偷鸡不成蚀把米,活该!!!
不但如此,
碰瓷的行为还属于诈骗违法犯罪的一种表现形式,
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所以说,碰瓷党们还是颤抖吧,
这样做不但骗不到钱,
一不小心还能把自己的小命给搭进去,
有那个精力去做什么不好?
当然啦,
对于老司机们也需要注意防范,
毕竟这个社会什么样的人都有。
↓↓↓
一、开车前绕着车子转一圈,看一下有没有特殊的地方,防止有人在车旁边用一些“碰瓷”常用的伎俩。有情况及时拍照留证。
二、遇到碰瓷者,及时报警,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敲诈者利用的就是司机怕麻烦的心理,认为司机大多会主动息事宁人,不会报警。当他们看到司机已经报警时,部分作案人在心虚胆怯之下,往往终止了违法犯罪行为,因为这些人一般在当地都有“案底”,怕面对警察后“穿帮”,只有“识趣”地放弃“索赔”了。
三、当车行驶至转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时要精力集中、细致观察,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以防授人以柄。当确认事故与己无关时,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特别是想法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现场。夜间发生事故时,不要急于下车,在弄清情况确认安全后再下车处理,发现异常时要及时报警求助。
四、“谢绝”好心人的调停,故意虚张声势以引起路人的注意和同情。有的司机虽然知道自己没有做错事情,却害怕被围观,更胆怯警察到场。其实心虚的诈骗者更怕路人看穿其中的“猫腻”,这时司机只要抱定“坚持就是胜利”的信念,以足够好的态度去争取围观群众的同情,则会出现有利于己的局面。
五、坚决表明先去医院为伤者检查,否则赔款免谈的态度;同时尽快通知你的车辆所在的保险公司,熟记保险有关条款,保管好相关票据和事发地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材料,以便将自己可能承担的损失转由保险公司承担,达到避免或减少自己损失的目的。
六、车辆与行人发生碰撞或外地车辆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时,不能“私了”。
七、有条件的话装个行车记录仪。这一点头条菌认为非常重要!!
最后,无论是开车还是骑车,
小编都希望大家遵守交通规则,
平安是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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