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山西明确:一个假延长!两个假每年各15天!
关于三孩政策
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夫妻现有三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因意外原因或者患有非遗传性疾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合并计算。
关于福利和保障
关于婚假和育儿假
关于奖励和优待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农业人口,村民委员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奖励和优待:
(一)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六十周岁止,非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按月各给予夫妻双方不低于五十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二)子女入园、接受教育、就医时,双方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三)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三十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年满六十周岁后住院治疗的,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照料陪护,给予子女每年不超过十五日的照料假。照料假期间,可以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为进一步适应人口形势新变化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我省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了修订,已由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监制/秦瑜斌 杨雅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