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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拒不还钱?
躲初一又躲十五
费尽心机躲执行
终究躲不过...
一纸司法拘留决定!
呼和浩特市法院
在执行专项行动中
灵活运用司法拘留这把“利器”
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威慑
提高执行到位率与执行质效
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现场一
9月8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耐心细致地开展执行工作,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和解,成功化解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5年4月,被告赵某以家庭生活需要向原告钟某借款25万元,被告石某提供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按月付息。自2016年4月之后,原告钟某多次催促被告还本付息,被告赵某、石某推托拒付。原告无奈,诉至玉泉区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裁判。
经玉泉区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赵某于2020年3月前还本付息共40余万元。但到期后被告并未偿还,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图丨执行现场
9月8日,追踪到被执行人的线索后,玉泉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在送往看守所途中,被执行人显得焦躁不安,执行干警便积极与其沟通。最终,被执行人赵某惧法悔过,在与申请人协商后,主动筹款4万元,女儿也愿为父亲担保欠款6万元,申请人钟某同意剩余款项可分期偿还,双方达成和解。
现场二
近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尚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义务,决定对其实行依法拘留。
尚某向周某借款5万元,并于2015年1月出具借条,周某多次索要未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判决生效后,尚某一直未按要求履行义务,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鉴于标的额不大,办案人员不厌其烦地反复给尚某做思想工作,希望其自动履行,并在此过程中不断地释法明理、严明要害,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尚某态度强硬,听不进任何劝解,拒不配合执行,且申请人递交拘留申请书,回民区人民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图丨执行现场
现场三
近日,杨某申请执行李某等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三人为亲属关系,借款人李某保外债累累,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人李某雄有财产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多次传唤三名被执行人,督促其履行义务,但三人既不履行义务也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李某保甚至为躲避债务,常年在外地行踪不明。
执行法官再次将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李某保、李某雄传唤到法院,协商还款事宜,并严肃告知两名被执行人继续抗拒执行的后果,其二人仍然编造诸多理由推诿履行,法院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申请人杨某及其妻子看到执行干警将李某二人带上警车,表示不理解:“你们用这些程序也没用啊,我一分钱都没拿到!”
图丨执行现场
就在警车赶往看守所的路上,被执行人李某保、李某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急忙联系各自家属筹款,执行法官也在不断与申请人沟通,告知其强制措施在执行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最后,被执行人筹措了8000元交还申请人,申请人高兴的地说道:“我终于理解了,这些程序也都是为了帮我们要钱!”
接下来,呼和浩特市法院将继续聚焦工作重点,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按照标准化、持续化、常态化要求,切实增强为民意识,努力以实际行动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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