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申报再次启动!

“植根榕城”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

资助申报评审工作

申报条件

☑ 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2013年度-2018年度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以及台湾青年(18-45周岁);

☑ 福州工商注册开业三年内的创业项目(工商注册时间为2015年5月1日-2018年5月1日);

☑ 申报人为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伙企业经营者(合伙企业经营者在创业项目实体中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 创业项目已获得省、市人社部门创业项目资助的不再重复申报。

申报材料

☑《福州市优秀创业项目申请报告》;

☑ 项目申报人《身份证》、《毕业证书》(18年应届毕业生需在评审前提交)和《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青年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企业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企业经营业务涉及后置行政许可的,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资质证明详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34号附件:福建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第一批));

☑ 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曾获得各类创业竞赛奖项的项目,需提供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工作流程


  

5月15日-5月31日

各县(市)区人社局、各有关单位组织申报

6月1日-6月30日

项目申报人网上申报(申报平台:http://61.154.12.191:8185/fzggfwwt-auth/loginperson)

7月1日-7月30日

各县(市)区人社局开展实地核验

8月1日-8月31日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进行项目汇总

91日-1031日

评审专家对创业项目进行评审


来源:福州人事人才网

责任编辑:游玉云


近期热门文章:

♪ “视说心语”心理微课堂第四期

♪ 小联微评第30期 | 张翼:不是只有你喜欢的事,才能够装点人生

↓↓↓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更多信息】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